《民事诉讼法》核心术语第四部分

各类审判程序(一审 、简易 、 小额 、二审 、特别 、 再审 、 非讼程序)(223-328)

223、第一审普通程序

英文对应:General Procedure of First Instan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节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

标签:完整流程、合议庭、六个月审限

  • 术语定义:基层、中院审理复杂、大额、疑难民事案件标准完整审判流程,从起诉立案、庭前、开庭、评议到判决全部环节完整适用合议庭。

简单地说:大额、复杂案子完整标准审理流程,多人合议,审限六个月。

  • 关键特征:流程完整;合议庭审理;基准审限六个月;可延长。
  • 适用场景:大额股权、复杂房产、群体性纠纷。
  • 典型案例:千万股权纠纷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

裁判要点:案情复杂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 关联词条:简易程序、小额诉讼、审限

224、起诉

英文对应:Filing a Lawsuit

核心分类: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标签:原告启动、四要件、书面口头

  • 术语定义:民事权益受损原告向法院提交诉状,提出诉讼请求,正式启动一审程序的诉讼行为。

简单地说:权益受损向法院递交材料,正式打官司。

  • 关键特征:启动一审唯一方式;四起诉条件;书面为主,困难可口头。
  • 适用场景:全部民事一审案件起点。
  • 典型案例:李某借钱不还,张某向法院起诉。

裁判要点:原告提交起诉材料,审查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 关联词条:起诉条件、起诉状、立案

225、起诉条件

英文对应:Conditions for Filing Suit

核心分类: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标签:四要件、利害、明确被告、诉请事实、管辖

  • 术语定义:起诉必须同时满足四项法定标准,缺一法院不予立案: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明确、诉求事实清楚、属于本院管辖。

简单地说:打官司四条硬性标准,缺一条不收案。

  • 关键特征:四项缺一不可;七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告知补正。
  • 适用场景:所有民事立案审查。
  • 典型案例:只写欠款无被告身份证住址,告知补正。

裁判要点:被告信息不明,不符合起诉条件。

  • 关联词条:起诉状、不予受理裁定、先行调解

226、起诉状

英文对应:Complaint

核心分类: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标签:书面诉状、当事人、诉求事实理由证据

  • 术语定义:原告书面起诉文书,载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证据清单,是立案核心材料。

简单地说:书面告状材料,写明要对方做什么、事情经过。

  • 关键特征:书面为原则;必备四项内容;按被告人数副本。
  • 适用场景:绝大多数民事起诉。
  • 典型案例:民间借贷起诉状写明还本付息诉求与借款事实。

裁判要点:起诉状要素齐全,符合立案要求。

  • 关联词条:口头起诉、起诉条件

227、口头起诉

英文对应:Oral Complaint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三条、一百六十一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一百六十一条

标签:书写困难、书记员记录等同诉状

  • 术语定义:文盲、残疾、高龄无法书写,当庭口头陈述诉求事实,书记员记录形成起诉笔录,效力等同书面起诉状。

简单地说:不会写字,法官记录口头诉求立案。

  • 关键特征:仅限书写客观困难;简易小额优先;笔录签字。
  • 适用场景:老年文盲小额纠纷。
  • 典型案例:76 岁文盲老人起诉邻居损坏财物口头起诉。

裁判要点:书写困难准许口头起诉,笔录立案。

  • 关联词条:起诉状、简易程序

228、先行调解

英文对应:Prior Mediat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五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标签:立案前、自愿拒绝、纠纷分流

  • 术语定义:提交起诉材料后,立案前法院优先组织调解;当事人明确拒绝直接进入立案审查。

简单地说:交材料先劝和解,不愿意直接立案开庭。

  • 关键特征:立案前置;自愿不能强制;调解不成七日内立案。
  • 适用场景:小额借贷、邻里、劳务简单纠纷。
  • 典型案例:一万欠款起诉,原告拒绝调解直接立案。

裁判要点:当事人有权拒绝先行调解,启动立案程序。

  • 关联词条:调解、立案、撤诉

229、立案

英文对应:Case Acceptance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六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标签:七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登记立案

  • 术语定义:法院收到起诉材料七日内审查,满足起诉条件登记编号,正式受理案件进入审理程序。

简单地说:法院审查合格,正式收下案子分配法官。

  • 关键特征:七日审查期;符合即立案;不符合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 适用场景:全部民事起诉。
  • 典型案例:材料齐全,法院七日内立案送达被告。

裁判要点:符合起诉条件,依法登记立案。

  • 关联词条:起诉、不予受理裁定、庭前准备

230、不予受理裁定

英文对应:Ruling of Non-acceptance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二十七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一百二十七条

标签:七日内书面、十日上诉

  • 术语定义:七日内审查发现不符合起诉、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出具书面驳回文书,原告十日内向上级法院上诉。

简单地说:法院不收案子,出具书面文书,十天内上诉。

  • 关键特征:必须书面;十日上诉期;列明驳回理由。
  • 适用场景:行政纠纷错走民事、离婚六个月内再诉。
  • 典型案例:判不离三个月再起诉,出具不予受理裁定。

裁判要点:无新理由六个月禁诉,裁定不予受理。

  • 关联词条:可上诉裁定、起诉、一事不再理

231、仲裁排斥诉讼

英文对应:Arbitration Bar to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标签:有效仲裁协议、不予受理、告知仲裁

  • 术语定义:合同约定有效仲裁条款,一方直接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简单地说:合同写了仲裁,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 关键特征:仲裁协议有效排斥法院管辖;协议无效才可立案。
  • 适用场景:商事、劳动仲裁条款合同。
  • 典型案例:购销合同约定仲裁,原告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裁判要点:存在有效仲裁协议,驳回起诉。

  • 关联词条:涉外仲裁、仲裁裁决执行

232、一事不再理

英文对应:Non Bis In Idem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七条第五项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标签:生效裁判、重复起诉、不予受理

  • 术语定义: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标的已经作出生效判决、调解书,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准许撤诉除外。

简单地说:同一个纠纷判完,不能再重复起诉。

  • 关键特征:同一标的同一当事人;生效文书阻断;撤诉可再诉。
  • 适用场景:借贷生效判决再次起诉同一笔欠款。
  • 典型案例:借贷判决生效再次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裁判要点:构成重复起诉,一事不再理。

  • 关联词条:生效裁判、再审、撤诉

233、离婚禁诉期

英文对应:Bar Period for Divorce Refiling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标签:判不离 / 和好、六个月禁诉、新情况除外

  • 术语定义: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无新事实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有家暴、出轨新事由不受限制。

简单地说:判不离半年内不能再起诉离婚,有新家暴例外。

  • 关键特征:六个月不变期间;仅限制原告;被告随时可起诉。
  • 适用场景:第一次离婚败诉短期内再起诉。
  • 典型案例:3 月判不离,8 月无新理由起诉不予受理。

裁判要点:无新事由六个月内不得起诉离婚。

  • 关联词条:不予受理裁定、身份关系诉讼

234、答辩状

英文对应:Written Answer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二十八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标签:收到诉状十五日、不答辩不影响审理

  • 术语定义: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反驳意见,不提交不影响开庭审理。

简单地说:收到起诉十五天内可书面反驳,不交照常开庭。

  • 关键特征:十五日法定期间;仅书面答辩;不提交丧失书面抗辩但庭审可反驳。
  • 适用场景:全部一审被告应诉。
  • 典型案例:被告未交答辩状,庭审当庭反驳货款不成立。

裁判要点: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

  • 关联词条:管辖权异议、庭前准备

235、管辖权异议

英文对应:Objection to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

标签:答辩期内、移送 / 驳回裁定、十日上诉

  • 术语定义:被告收到起诉状答辩期内,主张本案不属于本院管辖,书面提出异议,法院审查移送或驳回,不服可十日上诉。

简单地说:被告认为案子不归这个法院管,十五天内提异议。

  • 关键特征:仅限答辩期;书面;裁定可上诉。
  • 适用场景:异地被告、专属管辖错误立案。
  • 典型案例:户籍地外地被告提管辖异议,法院移送。

裁判要点: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 关联词条:移送管辖、应诉管辖

236、应诉管辖

英文对应:Submission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条第二款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

标签:不提异议出庭、视为认可管辖

  • 术语定义:被告明知本院无管辖权,答辩期不提异议并出庭应诉、答辩,视为认可本院拥有管辖权,后续不得再提管辖抗辩。

简单地说:明明法院不该管,被告不出庭提异议直接开庭,之后不能再说管辖错。

  • 关键特征:默示认可;专属管辖不适用。
  • 适用场景:普通合同、侵权案件。
  • 典型案例:被告到庭辩论未提管辖,后续异议不予支持。

裁判要点:应诉成立,本院取得管辖权。

  • 关联词条:管辖权异议、涉外应诉管辖

237、庭前准备

英文对应:Pre-trial Preparat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一条至一百三十六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十二章第二节

标签:送达副本、追加当事人、证据交换、分流

  • 术语定义:立案后开庭前法院完成全部前置工作:送达诉状、追加必要当事人、组织证据交换、区分简易 / 普通程序。

简单地说:开庭前法官整理材料、交换证据、通知双方。

  • 关键特征:全流程前置;证据交换核心;庭前分流简化庭审。
  • 适用场景:所有民事一审案件。
  • 典型案例:房产纠纷庭前交换合同转账证据。

裁判要点:完成庭前证据交换,锁定争议焦点。

  • 关联词条:庭前材料交换、开庭审理

238、共同诉讼人追加

英文对应:Add Co-litigants Before Trial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五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标签:必要共同、依职权追加、通知参加

  • 术语定义:必要共同诉讼遗漏权利人 / 义务人,法院庭前依职权通知其参与诉讼,当事人也可申请追加。

简单地说:多人共有房产漏了一方,法官主动追加进来一起审。

  • 关键特征:仅限必要共同;法院可主动追加;不到庭可缺席判决。
  • 适用场景:共有、连带保证、共同侵权。
  • 典型案例:甲乙共有房屋只甲起诉,法院追加乙为原告。

裁判要点:必要共同诉讼,依法追加共同原告。

  • 关联词条:必要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239、庭前分流

英文对应:Pre-trial Diversion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六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标签:调解 / 简易 / 普通、繁简分离

  • 术语定义:庭前核对案情复杂程度,区分适合调解、小额简易、普通合议庭,分类处理减少庭审压力。

简单地说:简单案子走简易,复杂走合议,能先调解优先调解。

  • 关键特征:繁简分流;优化审理周期;简化流程。
  • 适用场景:批量小额、复杂商事。
  • 典型案例:5000 元网购纠纷分流小额程序。

裁判要点:案情简单分流小额诉讼。

  • 关联词条:简易程序、先行调解

240、开庭审理

英文对应:Court Hearing

核心分类:民诉法一百三十七条

法条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标签:公开 / 不公开、调查辩论最后陈述

  • 术语定义:法院传唤双方到庭,依次开展核对身份、告知回避、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完整庭审活动。

简单地说:双方到法院当庭举证、辩论、陈述诉求完整流程。

  • 关键特征:审判核心环节;分调查辩论两大阶段;公开为原则。
  • 适用场景:一、二审全部民事案件。
  • 典型案例:借贷纠纷开庭举证质证辩论。

裁判要点: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 关联词条:公开审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241、公开审理

英文对应:Public Court Hear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二章第四节开庭审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标签:庭审对外开放、公民旁听、文书上网、宣判一律公开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原则开庭流程向社会开放,允许普通公民持有效证件旁听庭审、庭审流程对外公示;仅法定特殊情形不公开,无论是否公开审理,案件宣判环节必须全程对外公开。

简单地说:普通借贷、买卖等案子开庭普通人可以到场旁听,就算隐私案子不公开审,判决结果也要公开宣布。

(二)关键特征

审理一般原则,不公开属于法定例外;

旁听面向全体守法公民,凭身份证即可;

庭审流程、裁判文书同步线上公开;

宣判无例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宣告。

(三)适用场景: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普通侵权等绝大多数民事一审、二审案件。

(四)典型案例:普通货款纠纷公开开庭,群众持身份证进入法庭全程旁听举证辩论。

裁判要点:本案不涉及隐私、涉密情形,依法适用公开审理制度开庭。

(五)关联词条:不公开审理、裁判文书公开查阅、巡回审理

242、不公开审理

英文对应:Non-public Hear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二章第四节开庭审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标签:涉密隐私、离婚商业秘密、当事人申请、禁止旁听

(一)术语定义

民事案件存在法定特殊事由,法庭全程不对外开放,禁止无关公民旁听、禁止私自录音录像;分为法定强制不公开、依申请可不予公开两类,宣判仍必须公开。

简单地说:涉及隐私、国家秘密案子直接闭门开庭;离婚、商业案子当事人申请,法院可封闭庭审。

(二)关键特征

强制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案件;

依申请不公开:离婚、涉及商业秘密案件;

庭审全程限制外人进入,证据不对外公示;

宣判环节不受限制,必须公开告知裁判结果。

(三)适用场景:离婚诉讼、医疗隐私侵权、企业核心商业合同纠纷、涉密案件。

(四)典型案例:涉及患者病历隐私侵权案,法庭不对外开放,仅双方及代理人到庭。

裁判要点:本案涉及自然人个人隐私,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宣判程序公开进行。

(五)关联词条:公开审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243、巡回审理

英文对应:Circuit 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二章第四节开庭审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标签:基层法庭、乡村社区、就地开庭、便民诉讼

(一)术语定义

基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走出法院办公区,前往村镇、社区、厂区、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减少群众往返法院成本,是便民审判方式。

简单地说:法官下乡、进社区现场开庭,不用老百姓跑城区法院。

(二)关键特征

实施主体仅限基层法院乡镇派出法庭;

适用案件为邻里、小额、家事简易纠纷;

庭审地点灵活:村委会、社区活动室、农户家中;

同步开展现场调解、法治宣传。

(三)适用场景:农村宅基地、邻里损害、小额劳务、家事纠纷。

  • 典型案例:乡镇邻里土地纠纷,法庭到村委会巡回开庭现场调解结案。

裁判要点:本案系基层简单邻里纠纷,采取巡回审理方式就地开庭便民诉讼。

(五)关联词条:简易程序、先行调解、基层人民法院

244、法庭纪律

英文对应:Court Rul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开庭审理配套规范

法条依据:《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全文、《民诉法》妨害强制措施条款

标签:禁止喧哗录音、服从指挥、违规惩戒

(一)术语定义

开庭全过程全体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统一行为规范,包括禁止喧哗、私拍录像、随意走动、擅自发言,违反可训诫、责令退出、罚款拘留。

简单地说:法庭内不能吵闹、不能私自录视频,发言要经过法官允许。

(二)关键特征

约束所有人:当事人、代理人、旁听群众、媒体;

核心禁令:录音录像、喧哗、随意进出、顶撞法官;

审判长 / 独任审判员统一指挥管理;

违反直接适用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

(三)适用场景:所有公开、不公开庭审现场。

(四)典型案例:旁听群众私自拍摄庭审视频,审判长训诫并没收拍摄设备。

裁判要点: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纪律,依法予以训诫并收缴录制器材。

(五)关联词条: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训诫、责令退出法庭

245、法庭调查

英文对应:Court Inves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标签:举证质证、事实核查、证据出示、案件基础环节

(一)术语定义

开庭审理第一核心阶段,法官组织双方依次陈述诉求、出示全部证据、互相质证,法院核对证据三性,查清案件客观事实,是法庭辩论前置程序。

简单地说:开庭先摆证据、核对真假,把欠钱、侵权事实查清楚。

(二)关键特征

庭审必经第一环节,辩论、宣判均以此为基础;

流程顺序: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证人出庭→鉴定质询;

所有证据必须在此环节当庭出示;

未经调查质证材料不能作为判决依据。

(三)适用场景:一、二审全部开庭案件。

(四)典型案例:借贷纠纷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出示借条转账,被告逐一质证反驳。

裁判要点:完整开展法庭调查,双方当庭出示、质证全部涉案书证。

(五)关联词条:证据质证、法庭辩论、证人出庭作证

246、法庭辩论

英文对应:Court Argu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标签:事实法律抗辩、依次发言、平等陈述

(一)术语定义

法庭调查结束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责任划分依次发表辩论意见,互相辩驳,法官居中听取各方观点。

简单地说:证据核对完,双方针对该不该赔钱、法律怎么适用讲道理辩论。

(二)关键特征

固定发言顺序:原告→被告→第三人;

辩论范围仅限本案事实与法律;

不得人身攻击、辱骂对方;

辩论结束后方可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三)适用场景:所有开庭审理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买卖合同调查完毕,双方围绕违约责任划分展开两轮法庭辩论。

裁判要点:保障双方平等开展法庭辩论,充分听取各方法律意见。

(五)关联词条:法庭调查、最后陈述、辩论原则

247、合并审理

英文对应:Consolidated 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开庭审理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标签:本诉反诉、多个诉请、同一纠纷、一案处理

(一)术语定义

同一案件中存在本诉与反诉、多个独立诉讼请求、多名原被告,法院合并在一次庭审中统一调查辩论,一并作出裁判,简化诉讼流程。

简单地说:原告告被告,被告反过来反诉,两个诉求放一场官司一起审。

(二)关键特征

合并前提: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同一事实;

典型适用:本诉 + 反诉、多个关联诉求;

法院可依职权合并,也可依当事人申请;

合并后统一出具一份完整裁判文书。

(三)适用场景:货款本诉 + 质量损失反诉、多人共同侵权。

(四)典型案例:原告索要货款,被告反诉货物质量赔偿,法院合并审理。

裁判要点:本诉与反诉基于同一买卖合同,依法合并审理。

(五)关联词条:反诉、共同诉讼、诉讼请求

248、最后陈述

英文对应:Final State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标签:庭审收尾、最终诉求、辩论完毕

(一)术语定义

法庭辩论全部结束后,审判长依次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最终完整诉求,当事人简要陈述自身最终主张,为庭审事实环节收尾。

简单地说:辩论结束,每个人最后说一遍自己希望法院怎么判。

  • 关键特征

庭审事实阶段最后一道程序;

仅能重申诉求,不得提交新证据;

陈述完毕庭审事实部分终结;

之后进入当庭调解或休庭评议。

(三)适用场景:全部开庭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辩论结束,原告最后陈述请求判令全额本金及利息。

裁判要点:各方完成最后陈述,庭审调查辩论阶段终结。

(五)关联词条:法庭辩论、当庭调解、合议庭评议

249、原告撤诉

英文对应:Plaintiff’s Voluntary Withdraw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标签:宣判前、书面申请、法院准许、可再起诉

(一)术语定义

一审宣判之前,原告书面或口头向法院申请撤回全部诉讼,法院审查无违法情形裁定准许,撤诉后实体债权不消灭,可在时效内重新起诉。

简单地说:打官司中途原告不想告了,申请撤案,之后还能再起诉。

(二)关键特征

时限:一审宣告判决之前;

法院审查权:侵害公益、他人权益可不准撤诉;

撤诉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诉讼费减半收取。

(三)适用场景:双方私下结清、协商和解暂时撤案。

(四)典型案例:货款庭审前双方结清,原告书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

裁判要点:原告自愿撤诉,不存在损害第三方利益情形,依法准予。

(五)关联词条:按撤诉处理、自行和解、撤回上诉

250、按撤诉处理

英文对应:Treat as Withdraw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标签:无正当拒不到庭、中途退庭、视同撤诉

(一)术语定义

原告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开庭,或者开庭未经许可中途擅自离场,法院直接视为原告主动撤诉,按撤诉裁定结案。

简单地说:法院通知开庭原告无故不来,直接当成主动撤案处理。

(二)关键特征

适用主体仅限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无需原告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依职权裁定;

正当理由(重病、灾害)可延期开庭;

实体债权不消灭,可再次起诉。

(三)适用场景:原告失联、无故缺席庭审。

(四)典型案例:两次传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要点:原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本案按撤诉处理。

(五)关联词条:原告撤诉、缺席判决、传唤送达

251、缺席判决

英文对应:Default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标签:被告拒不到庭、单方审理、有效裁判

(一)术语定义

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仅依据原告提交证据单方开庭审理,直接作出实体判决。

简单地说:被告不来开庭,法官只看原告证据直接下判决。

(二)关键特征

适用对象:被告、无独三;

前提:合法送达开庭传票;

不影响法院查清事实作出裁判;

缺席判决文书正常送达,享有上诉权。

(三)适用场景:被告失联、逃避庭审、拒绝出庭应诉。

(四)典型案例:被告收到传票无故缺席,法院依据借条转账作出缺席还款判决。

裁判要点: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法缺席判决。

(五)关联词条:按撤诉处理、送达、开庭传票

252、延期开庭

英文对应:Postponement of Hear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四十九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标签:客观障碍、重新排期、法定事由

(一)术语定义

开庭前或庭审中出现当事人重病、关键证人未到、需调取新证据等法定客观障碍,法院另行确定开庭日期,推迟本次庭审。

简单地说:突发情况没法按时开庭,重新定时间开庭。

(二)关键特征

仅限客观正当理由,单纯不愿开庭不适用;

四类法定情形:当事人重病、证人无法到场、新证据需调取、回避未完成;

书面或口头通知各方新开庭时间;

不计入原有举证期限,可同步延长。

(三)适用场景:原告突发重病住院、核心证人异地无法到庭。

  • 典型案例:关键鉴定人无法按期出庭,法院裁定延期十五日开庭。

裁判要点:存在法定延期事由,本案庭审予以延后重新排期。

(五)关联词条:举证期限、送达、回避

253、法庭笔录

英文对应:Court Record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标签:全程记录、签字核对、案卷存档

(一)术语定义

书记员完整记录开庭全过程: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最后陈述,庭审结束交各方核对,无异议签字后归入案卷永久保存。

简单地说:书记员全程记下开庭所有对话,双方看完签字存档。

(二)关键特征

庭审唯一书面原始记录;

当事人发现记录遗漏、错误可当庭补正;

签字后具备档案效力,二审再审可查阅;

不签字书记员注明情况附卷。

(三)适用场景:所有一、二审开庭案件。

(四)典型案例:庭审结束双方核对笔录修改两处遗漏后签字确认。

裁判要点:法庭笔录经各方核对签字,完整归入本案卷宗。

(五)关联词条:送达回证、查阅复制案卷材料

254、当庭宣判

英文对应:Verdict Pronounced In-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标签:庭审结束当场宣告、五日内送达文书

(一)术语定义

庭审完毕合议庭当庭评议完毕,审判长当场口头宣告判决主文,书面判决书在宣判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各方当事人。

简单地说:开完庭法官当场说出判决结果,五天内给书面判决书。

(二)关键特征

适用于事实清晰、争议简单案件;

当庭仅宣告主文,完整文书延后送达;

宣判当日起算上诉期;

简易、小额程序优先适用。

(三)适用场景:小额借贷、简单网购、无争议侵权。

(四)典型案例:五千欠款小额诉讼,庭审评议后当庭判令三日内还清。

裁判要点:本案事实清楚,当庭宣判,五日内送达书面小额判决书。

(五)关联词条:定期宣判、上诉权利告知、小额诉讼

255、定期宣判

英文对应:Scheduled Verdict Pronounce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标签:择期开庭、当场送达文书、复杂疑难

(一)术语定义

庭审结束合议庭无法当场完成评议,法院另行确定日期传唤双方到庭,集中宣告判决并当场送达完整书面裁判文书。

简单地说:案子复杂没法当场判,另约时间到庭拿判决书同时宣读结果。

(二)关键特征

多用于大额、疑难、证据繁多复杂案件;

宣判当天直接交付纸质判决书;

上诉期自签收文书次日起算;

宣判流程完整,同步告知上诉权利。

(三)适用场景:股权、房产、群体性、大额商事纠纷。

(四)典型案例:千万股权纠纷庭审后十五日定期宣判,当庭送达判决书。

裁判要点:案情复杂需完整评议,采取定期宣判方式,文书当庭送达各方。

(五)关联词条:当庭宣判、上诉期、审限

256、上诉权利告知

英文对应:Notification of Right to Appe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标签:宣判必告知、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救济途径

(一)术语定义

当庭或定期宣判时,审判长必须口头告知当事人不服本次裁判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明确区分判决书十五日、可上诉裁定十日法定上诉期限。

简单地说:宣判时法官必须告诉对方不服多久内去中院上诉。

(二)关键特征

宣判强制必经流程,遗漏属于程序瑕疵;

区分判决、裁定两类不同上诉时限;

同步告知上诉法院、提交上诉状渠道;

书面判决书尾部同步打印告知条款。

(三)适用场景:所有一审可上诉裁判宣判环节。

(四)典型案例:定期宣判时审判长明确告知双方十五日内可递交上诉状至中院。

裁判要点:宣判依法完整告知当事人上诉期限与上诉管辖法院。

(五)关联词条:上诉期、上诉状、可上诉裁定

257、审限

英文对应:Trial Time Limi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二条、一百六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一百六十八条

标签:法定办案周期、分层标准、院长延长、扣除事项

(一)术语定义

法律规定各级法院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最长法定办理期限,区分一审普通、简易、小额、二审,特殊情形经院长批准可延长;鉴定、公告、管辖权异议时间不计入审限。

简单地说:法律规定法官多久之内必须审结案子,复杂经院长批准可延后。

(二)关键特征

分层标准:普通 6 个月、简易 3 个月、小额 2 个月、二审判决 3 个月;

延长审批仅限本院院长;

不计入审限:鉴定、公告、管辖异议;

超审限属于程序违法瑕疵。

  • 适用场景:全部一、二审民事案件流程管控。

(四)典型案例:普通房产纠纷六个月审限届满,院长批准延长三个月。

裁判要点:本案案情复杂,经本院院长批准延长一审审限。

(五)关联词条: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二审审限、鉴定

258、诉讼中止

英文对应:Suspension of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三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标签:客观障碍、暂时停审、事由消除恢复

(一)术语定义

案件审理途中发生当事人死亡等待继承人、丧失行为能力需确定代理人、本案需另一案结果等法定客观障碍,法院裁定暂时停止全部审理工作,障碍消除后自动接续审理。

简单地说:打官司中途出现客观阻碍暂时停办,障碍消失继续审。

(二)关键特征

暂时性程序冻结,不结案、债权不灭失;

全部中止事由为法定客观情形;

中止期间不计入审限;

恢复无需重新立案,接续原有材料。

(三)适用场景:当事人突发重病丧失辨识、本案依赖另案判决结果。

(四)典型案例:审理中原告意外离世,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参与。

裁判要点:一方当事人死亡需等待继承人表明参诉意愿,依法中止诉讼。

(五)关联词条:诉讼终结、审限、裁定

259、诉讼终结

英文对应:Termination of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四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标签:不可逆事由、永久结案、无法恢复

(一)术语定义

审理过程发生原告死亡无继承人、离婚一方死亡、被告死亡无遗产无义务人等不可逆法定情形,法院裁定永久终结全部诉讼,案件彻底了结,不能再恢复审理。

简单地说:出现无法继续打官司的情况,案子彻底结束,不能重启。

(二)关键特征

终局性结案方式,无恢复审理渠道;

四类法定封闭适用情形;

仅出具终结裁定,不作出实体判决;

本次诉权消灭,需另行重新起诉。

(三)适用场景: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追索赡养费原告无继承人。

(四)典型案例:离婚庭审中男方突发死亡,法院裁定诉讼终结。

裁判要点: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婚姻关系自然消灭,诉讼依法终结。

(五)关联词条:诉讼中止、起诉、一事不再理

260、判决

英文对应: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五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标签:实体处置、权利义务、上诉期、强制执行力

(一)术语定义

法院查清事实、适用法律后针对当事人人身、财产实体权利义务作出终局书面处理文书,写明诉求、事实、法律、裁判结果,生效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简单地说:法院划分谁还钱、房屋归谁等实体结果正式文书。

(二)关键特征

专门解决实体权利义务争议;

文书要素法定不可缺失;

一审判决十五日上诉期;

生效后具备强制执行力。

(三)适用场景:借贷、买卖、离婚、确权全部实体纠纷。

(四)典型案例:民间借贷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十日内偿还本金利息。

裁判要点:本案实体债权债务争议,依法出具完整民事判决书。

(五)关联词条:裁定、先行判决、生效裁判

261、先行判决

英文对应:Partial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标签:部分事实查清、独立上诉、剩余续审

(一)术语定义

同一案件中部分事实、对应权利义务已经查清,法院单独就该部分出具独立判决书,剩余未查清事实继续审理,先行判决可单独上诉、单独执行。

简单地说一件案子一部分事实已经查清,先单独下判决,剩下内容后续再审理。

(二)关键特征

一案拆分多份实体裁判;

先行判决具备完整独立法律效力;

当事人可单独针对该份判决上诉;

未查清部分程序不终止,继续推进。

(三)适用场景:多人共同债务、多笔独立借款、多套房产分割。

(四)典型案例:甲乙丙合伙欠款,法院先查清甲单独债务先行判决,乙丙债务另审。

裁判要点:本案部分事实查明,依法作出先行判决,当事人可单独上诉。

  • 关联词条:判决、共同诉讼、上诉

262、裁定

英文对应:Rul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七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标签:程序事项、十日内上诉、口头书面均可

(一)术语定义

法院针对管辖、保全、中止、撤诉等程序性事项出具书面或口头处理文书,仅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三类可十日上诉,其余送达立即生效。

简单地说:处理立案、查封、移送等流程问题的文书,大多不能上诉。

(二)关键特征

调整对象为诉讼程序,不直接处置实体权利;

法定十一种适用范围;

仅三类裁定享有上诉救济;

简易程序可当庭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三)适用场景:保全、移送管辖、准许撤诉、诉讼中止。

(四)典型案例:立案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出具移送管辖裁定。

裁判要点:本案管辖存在错误,出具移送管辖书面裁定。

(五)关联词条:可上诉裁定、判决、保全裁定

263、可上诉裁定

英文对应:Appealable Rul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

标签:三类封闭清单、十日上诉、立案类争议

(一)术语定义

民诉法明确仅三类裁定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不予受理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统一十日上诉期限。

简单地说只有三种法院文书不服能上诉,其余裁定下达直接生效。

(二)关键特征

封闭法定三类,无其他可上诉裁定;

上诉期限固定十日,区别判决十五日;

均关系原告能否进入实体审理;

逾期不上诉裁定自动生效。

(三)适用场景:起诉被拒、法院无管辖权、直接驳回起诉。

(四)典型案例:起诉材料不齐被出具不予受理裁定,原告十日内上诉至中院。

裁判要点:不予受理属于可上诉裁定,当事人享有十日上诉期限。

(五)关联词条:裁定、上诉期、不予受理裁定

264、生效裁判

英文对应:Effective Judgment and Rul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标签:两审终审、不得上诉、强制执行、一事不再理

  • 术语定义:一审期满未上诉、全部二审、最高院一审文书,送达后永久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唯一纠错渠道为再审。

简单地说不能再上诉的判决裁定,对方不履行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 关键特征

三类生效情形:最高院一审、二审、一审超上诉期;

同时具备既判力、强制执行力;

适用一事不再理,禁止重复起诉;

申请再审不停止原文书执行。

  • 适用场景:全部二审文书、逾期未上诉一审文书。
  • 典型案例:借贷一审双方十五日均未上诉,判决生效进入执行阶段。

裁判要点:一审上诉期满无上诉行为,文书发生法律效力。

  • 关联词条:两审终审、强制执行、再审

265、裁判文书公开查阅

英文对应:Public Access to Judgments and Ruling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五十九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标签:生效文书、隐私涉密脱敏、司法公开

(一)术语定义

普通社会公众可线上裁判文书网、线下法院档案室查阅已生效判决书、裁定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内容隐去屏蔽后再公示。

简单地说普通人可上网查生效判决,隐私信息会打码隐藏。

(二)关键特征

查阅主体无限制,全体公民均可;

仅限生效文书,未生效庭审材料不公开;

涉密隐私商业信息必须脱敏;

线上线下双渠道查阅。

(三)适用场景:律师检索同类判例、群众查询自身案件文书。

(四)典型案例:消费者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同类网购纠纷,身份证住址已屏蔽处理。

裁判要点:公众依法享有生效文书查阅权,敏感信息依法脱敏处理。

(五)关联词条: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查阅复制案卷材料

266、简易程序

英文对应:Summary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标签:基层独任、事实简单、三个月审限、约定适用

(一)术语定义

基层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简单民事案件,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流程简化;双方书面约定,复杂案件也可适用简易程序。

简单地说小额、简单案子一个法官快速审理,流程简化、审限更短。

(二)关键特征

专属基层及派出法庭;

强制独任审判员,无需合议庭;

基准审限三个月,院长可延长一个月;

传唤送达可采用短信微信简便方式。

(三)适用场景:小额借贷、邻里侵权、简单劳务欠款。

(四)典型案例:7000 元工资纠纷,简易程序独任两月审结调解。

裁判要点:本案事实清楚争议较小,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五)关联词条:小额诉讼、简易转普通、独任审理

267、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英文对应:Agreed Summary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标签:当事人合意、非简单案件、书面申请

(一)术语定义

案件事实复杂、标的较大本应适用普通程序,但原被告双方书面一致同意简化流程,基层法院可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简单地说案子本来复杂,双方都同意简化审理,法官一个人审。

(二)关键特征

适用前提不属于简单小额案件;

必须双方书面合意,单方同意无效;

管辖仅限基层法院;

审理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

(三)适用场景:几万块货物买卖,双方不愿走普通合议庭。

(四)典型案例:十万货款纠纷案情略有复杂,双方书面约定简易独任审理。

裁判要点:当事人一致书面同意,本案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五)关联词条:简易程序、简易转普通程序

268、小额诉讼程序

英文对应:Small Claims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五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标签:金钱给付、一审终审、两个月审限、标的限额

(一)术语定义

基层法院仅金钱给付案件,标的低于当地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50% 强制一审终审;标的在 50% 至 2 倍之间,双方可约定适用小额程序,不能上诉。

简单地说金额很小的欠钱官司一判终局,不用二审,审理速度更快。

(二)关键特征

仅限单纯金钱债务类诉求;

低标的强制适用,无上诉渠道;

基准审限两个月,可延长一个月;

流程极致简化,可线上开庭。

(三)适用场景:网购退款、几千元借款、短期劳务工资。

(四)典型案例:4200 元货款小额诉讼当庭宣判,一审终审。

裁判要点:标的符合法定小额标准,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五)关联词条:小额排除案件、简易程序、一审终审

269、小额诉讼一审终审

英文对应:Finality of Small Claim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五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标签:禁止上诉、仅可再审、金钱案件

(一)术语定义

符合标的标准金钱纠纷适用小额诉讼,判决书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提起二审上诉,认为有错只能申请再审纠错。

简单地说小额官司打完不能上诉,不服只能走再审。

(二)关键特征

区别两审终审常规规则;

裁判送达即时终局;

救济渠道仅限审判监督程序;

人身、确权案件不能适用。

(三)适用场景:全部法定小额金钱给付案件。

(四)典型案例:3000 元欠款小额判决生效,当事人无法上诉只能申请再审。

裁判要点:本案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无上诉权利。

(五)关联词条:两审终审、小额诉讼、再审

270、小额程序排除适用案件

英文对应:Cases Excluded from Small Claim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标签:人身关系、确权鉴定、下落不明、反诉排除

(一)术语定义

即便诉讼标的达到小额标准,涉及婚姻、确权、涉外、鉴定、被告失联、反诉六类案件,禁止适用小额一审终审,只能走简易或普通程序。

简单地说哪怕金额小,离婚、确权案子不能一判终局,可以上诉。

(二)关键特征

六类法定封闭排除清单;

人身、物权纠纷一律排除;

需要司法鉴定、被告失联不适用;

排除案件正常享有二审上诉权。

  • 适用场景:小额离婚分割、房产确权、涉外小额欠款。

(四)典型案例:标的 6000 元离婚分割,转为简易程序可上诉。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人身关系纠纷,排除小额诉讼适用。

(五)关联词条:小额诉讼、身份关系诉讼、鉴定申请

271、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

英文对应:Convert Summary to Ordinary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六十九、一百七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一百七十条

标签:案情复杂、程序异议、合议庭、重新起算审限

(一)术语定义

法院适用简易 / 小额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疑难、证据繁多,或当事人程序异议成立,裁定终止简易,转换为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

简单地说本来简单案子审理变复杂,换成三名法官合议审理。

(二)关键特征

两种启动方式:法院依职权、当事人提异议;

转换后必须组成合议庭,不再独任;

原有举证庭审材料继续有效;

普通程序六个月审限重新计算。

(三)适用场景:小额案查出虚假交易、简易发现多重权属争议。

(四)典型案例:八千欠款简易审理发现合伙复杂债权,裁定转普通合议庭。

裁判要点:案情疑难复杂,依法转换为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五)关联词条: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程序异议

272、第二审程序

英文对应:Second Instance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标签:上诉启动、上一级法院、两审终审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不服未生效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上诉期向上一级法院重新审理的救济程序,是两审终审制度核心环节。

简单地说不服一审判决,去更高一级法院重新打官司。

(二)关键特征

唯一启动方式:当事人递交上诉状;

审理法院为原审上一级中院 / 高院;

审理范围限于当事人上诉请求;

可书面、开庭两种审理模式。

(三)适用场景:所有可上诉一审判决、三类可上诉裁定。

(四)典型案例:民间借贷一审败诉,十五日内上诉至市中院启动二审。

裁判要点:法定上诉期内提交上诉状,二审法院立案受理。

(五)关联词条:上诉、上诉期、两审终审

273、上诉期

英文对应:Appeal Period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标签:判决十五日、裁定十日、送达次日起算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不服一审文书向上级法院上诉法定不变期间,判决书十五天、三类可上诉裁定十天,自签收文书第二天起算,期满一审自动生效。

简单地说拿到判决书 15 天、裁定书 10 天内可以上诉,过期一审生效。

(二)关键特征

判决、裁定区分固定期限;

签收当日不计入,次日起算;

法定不变期间,法院无权延长;

超期丧失上诉救济途径。

(三)适用场景:所有一审可上诉裁判送达后。

(四)典型案例:5 月 8 日签收一审判决,5 月 23 日上诉期届满。

裁判要点:上诉期自送达次日起计算,逾期丧失上诉权。

(五)关联词条:上诉状、可上诉裁定、生效裁判

274、上诉状

英文对应:Appeal Peti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二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标签:书面必备、原审案号、上诉理由、副本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不服一审,书面写明原审信息、不服事实与法律理由、上诉诉求,按对方人数提交副本,递交原审或二审法院启动二审。

简单地说不服一审写书面材料说明哪里判错,交给上级法院二审。

(二)关键特征

上诉以书面形式为硬性原则;

必备要素缺一不可;

副本数量等同于对方当事人人数;

可交原审直接移送,也可直接递交二审。

(三)适用场景:全部二审上诉案件立案材料。

(四)典型案例:买卖合同一审败诉,上诉状列明事实认定错误交原审法院。

裁判要点:上诉状要素齐全,原审五日内移送案卷至中院。

  • 关联词条:上诉、原审移送上诉案卷、上诉答辩

275、上诉答辩

英文对应:Response to Appe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四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标签:十五日内提交、反驳上诉理由

(一)术语定义

原审被上诉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十五日内,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反驳意见,阐述一审裁判正确、上诉理由不成立。

简单地说对方上诉,十五天内写书面反驳材料交给二审法院。

(二)关键特征

法定十五日答辩期限;

不提交不影响二审审理;

针对上诉人诉求逐条抗辩;

书面材料归入二审卷宗。

(三)适用场景:所有二审上诉案件被上诉人应诉。

(四)典型案例:货款二审,被上诉人十五日内提交答辩反驳对方上诉观点。

裁判要点:被上诉人按期提交上诉答辩,二审予以收纳入卷。

(五)关联词条:上诉状、原审移送上诉案卷、二审阅卷调查

276、二审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

英文对应:Document Review & Interview in Second 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标签:无新证据、不开庭、书面审理前置

(一)术语定义

二审法官先查阅全部一审卷宗,分别询问双方当事人,核实案情;无新事实、新证据、新诉求,无需开庭,直接书面作出二审裁判。

简单地说二审法官先看案卷打电话问双方,没有新东西不用开庭直接判。

(二)关键特征

所有二审必经前置流程;

书面审理的前置条件;

必须完成当事人询问环节;

疑难、新类型案件必须开庭。

(三)适用场景:仅单纯法律适用错误、事实完全清晰上诉案。

(四)典型案例:一审事实无误仅利息法条适用错误,二审阅卷询问后不开庭改判。

裁判要点:本案无新事实新证据,采取阅卷询问方式不开庭审理。

(五)关联词条:二审书面审理、二审开庭审理

277、二审开庭审理

英文对应:Oral Hearing for Second Instan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标签:新证据新事实、疑难复杂、当庭辩论

(一)术语定义

二审法院存在新证据、事实争议大、群体性、疑难案件,组织双方到庭完整开展法庭调查、辩论,比照一审庭审流程开庭审理。

简单地说二审出现新证据、案情复杂,需要双方到场开庭辩论。

(二)关键特征

四类强制开庭情形:新证据、事实争议、群体性、疑难;

完整复刻调查、辩论流程;

二审合议庭全员参与庭审;

开庭后可当庭调解或定期宣判。

(三)适用场景:二审提交新借条、大额股权争议上诉。

(四)典型案例:二审提交全新转账凭证,法院组织开庭质证辩论。

裁判要点:本案出现新证据,二审依法开庭审理。

(五)关联词条:二审书面审理、合议庭

278、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英文对应:Dismiss Appeal and Affirm Original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项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标签:事实法律无误、二审终审

(一)术语定义

二审查明一审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上诉人全部理由不成立,驳回全部上诉请求,保留一审裁判全部效力。

简单地说二审认为一审判得没问题,上诉全部驳回,原判决继续生效。

(二)关键特征

双重标准:事实清楚 + 法律正确;

出具二审书面终审判决书;

送达立即生效,不得再次上诉;

上诉诉讼费由上诉人自行承担。

(三)适用场景:一审证据完整、法律适用无误的上诉案件。

(四)典型案例:借贷一审证据充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还款判决。

裁判要点:原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理由不成立,维持原判。

(五)关联词条:二审依法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终审裁判

279、二审依法改判

英文对应:Revised Second Instance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项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标签:事实错误、法律错误、直接变更实体

(一)术语定义

二审发现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或法条适用错误,直接撤销原审判决内容,重新划分双方权利义务,不用退回一审重审。

简单地说一审事实或法条用错,二审直接重新下判决。

(二)关键特征

两类适用法定事由: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

二审直接查清事实作出全新实体裁判;

原判决全部或部分撤销失效;

属于终审文书,无法上诉。

  • 适用场景:利息标准适用错误、欠款金额核算错误上诉。

(四)典型案例:一审判定利息过高适用法律错误,二审直接调低改判。

裁判要点: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二审依法直接改判。

(五)关联词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

280、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英文对应:Vacate Judgment Remand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四项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标签:事实不清、程序严重违法、另行组庭、仅限一次

(一)术语定义

二审发现一审关键事实未查清、遗漏必要当事人、违法缺席等严重程序瑕疵,裁定撤销一审全部判决,退回原审法院重新一审;同一案件仅允许一次发回。

简单地说一审没查清事实、程序严重违规,案子打回基层重新开庭,只能退回一回。

(二)关键特征

两类法定发回事由:事实不清、严重程序违法;

原审必须更换法官另行组成合议庭;

同一案件仅能发回一次,二次不得再退回;

发回后重新计算一审审限。

(三)适用场景:遗漏共同债务人、关键证据未组织质证。

(四)典型案例:一审遗漏连带保证人,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裁判要点: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程序严重违法,裁定发回重审。

(五)关联词条:二审改判、合议庭、一次发回限制

281、二审调解

英文对应:Second Instance Medi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九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标签:全流程可调解、调解书终审、原审视为撤销

(一)术语定义

二审阅卷、开庭全程均可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合意出具二审调解书,双方签收后一审判决自动失效,调解书为最终执行依据。

简单地说上诉阶段也能和解签调解,签字后一审判决作废不用执行。

(二)关键特征

二审任何阶段均可组织调解;

调解书送达即产生终审强制执行力;

调解生效等同于撤销原审裁判;

调解不用评判一审对错。

(三)适用场景:货款、婚姻、侵权上诉案件。

(四)典型案例:货款上诉中双方约定分期还款,签收调解书原审判决失效。

裁判要点:调解自愿合法,调解书生效,原审判决自动撤销。

(五)关联词条:调解协议、调解书、一审调解

282、撤回上诉

英文对应:Withdrawal of Appe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八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标签:宣判前申请、法院审查、一审恢复效力

(一)术语定义

二审作出裁判文书之前,上诉人书面申请撤销上诉,法院审查无损害第三方利益则裁定准许,准许后一审裁判恢复完整法律效力。

简单地说二审没出结果前不想上诉,申请撤回,原来一审判决生效。

(二)关键特征

时限:二审宣告裁判文书之前;

法院拥有审查否决权,有损公益可不准;

准许后永久丧失上诉救济;

一审文书恢复可执行状态。

(三)适用场景:上诉后私下结清债务、证据不足放弃二审。

(四)典型案例:股权上诉后双方结清款项,申请撤回上诉获准许。

裁判要点:宣判前撤回上诉未损害他人权益,依法准许,一审判决生效。

(五)关联词条:上诉、原告撤诉、执行和解

283、终审裁判

英文对应:Final Judgment and Rul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八十二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标签:二审、最高院一审、不可上诉、再审唯一纠错

  • 术语定义:二审全部判决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一审文书送达立即生效,当事人无权再上诉,不服只能走审判监督再审渠道纠错。

简单地说二审、最高院一审文书拿到手就是最终结果,不能再上诉。

  • 关键特征

两审终审制度终局文书;

无上诉救济途径;

完整具备强制执行力;

再审是唯一事后纠错程序。

  • 适用场景:所有二审维持、改判、发回后上诉文书。
  • 典型案例:买卖合同二审改判文书送达,双方无法上诉,可直接执行。

裁判要点:本案二审文书属于终审裁判,送达即生效。

  • 关联词条:两审终审、强制执行、审判监督程序

284、特别程序

英文对应:Special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五章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标签:八类非讼、无原被告对抗、一审终审

(一)术语定义

专门审理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认定行为能力、司法确认、实现担保物权八类无双方对立争议案件独立程序,全部一审终审。

简单地说没有双方争财产的确认类案子单独流程,一判终局不能上诉。

(二)关键特征

法定八类封闭案件清单;

无原被告对立诉讼结构;

一律一审终审,无二审;

审理出现实体争议转普通民事诉讼。

(三)适用场景:宣告失踪、司法确认调解、拍卖抵押物。

(四)典型案例:债权人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裁判要点:实现担保物权属于法定特别程序案件,一审终审。

(五)关联词条:非讼转化诉讼、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

285、特别程序一审终审

英文对应:Finality of Special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八十五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标签:无上诉、生效即终局、有争议另行起诉

(一)术语定义

适用特别程序八类案件,判决裁定作出当即生效,当事人不能上诉;存在实体权属纠纷只能另行提起普通民事诉讼解决。

简单地说宣告失踪、确认调解等案子一次审理结束,不服只能重新起诉。

(二)关键特征

区别两审终审常规诉讼;

文书送达立即发生终局效力;

有实体争议需另行立案;

再审不作为常规救济途径。

(三)适用场景:宣告死亡、确认调解协议全部特别案件。

(四)典型案例:宣告失踪判决生效,利害关系不服不能上诉只能确权起诉。

裁判要点:宣告失踪适用特别程序,实行一审终审。

(五)关联词条:特别程序、两审终审、生效裁判

286、选民资格案件

英文对应:Voter Qualification Cas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标签:申诉前置、选区法院、合议庭、选举日前审结

(一)术语定义

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处理决定,在选举日五日前向选区基层法院起诉,必须合议庭审理,且务必在选举前出具判决。

简单地说自己没被登记选民,申诉失败起诉,多人合议并在投票前出结果。

(二)关键特征

前置必经: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

专属管辖:选区所在地基层法院;

只能合议庭,禁止独任;

硬性审限,必须选举前结案。

(三)适用场景:选举名册漏登、无理由剥夺投票权。

(四)典型案例:社区换届漏登张某,申诉驳回后起诉,合议庭选举前判决准予登记。

裁判要点:选民资格案件由合议庭审理,严格在选举日前审结。

(五)关联词条:特别程序、合议庭、选举日

287、选举日

英文对应:Election Da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八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标签:选民资格审限节点、投票截止日

(一)术语定义

选区开展人大、社区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的指定日期,是选民资格案件法定审结最后期限,法院必须在此前作出判决。

简单地说投票当天,选民资格官司必须在此之前判完。

(二)关键特征

选民资格案件核心时间节点;

所有审理流程必须在该日前完成;

逾期作出判决失去实际审理意义;

以当地选举委员会公告日期为准。

(三)适用场景:全部选民资格案件审限判定。

(四)典型案例:选举日为 10 月 20 日,法院 10 月 15 日作出判决。

裁判要点:本案在选举日前审结,符合选民资格案件审限要求。

  • 关联词条:选民资格案件、合议庭

288、宣告失踪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Declaring Person Miss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标签:下落不明满二年、三个月公告、代管财产

(一)术语定义

自然人失联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向户籍地基层法院申请,法院发布三个月寻人公告,期满无音讯判决宣告失踪,指定财产代管人。

简单地说人失踪两年,登报三个月没人消息,法院判失踪并安排人管财产。

(二)关键特征

法定失联时长二年;

公告期固定三个月;

判决核心:指定财产代管人;

失踪期间债务由代管财产清偿。

(三)适用场景:外出务工长期失联、离家出走两年无音讯。

(四)典型案例:男子外出三年无联系,法院三个月公告后宣告失踪。

裁判要点:下落不明满二年,公告期满无线索,依法宣告失踪。

(五)关联词条:下落不明、失踪公告期、宣告死亡

289、宣告死亡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Declaring Death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一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标签:普通四年意外二年、公告一年 / 三月、推定死亡

(一)术语定义

自然人普通失联满四年、意外事件失联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普通情形公告一年,意外且机关证明无生还公告三个月,期满推定死亡。

简单地说普通人失踪四年登报一年,洪水车祸有证明失踪三个月即可判死亡。

(二)关键特征

两套失联年限:普通 4 年,意外 2 年;

两类公告期限区分;

判决产生等同于自然死亡人身效力;

婚姻自动消灭、遗产开始继承。

(三)适用场景:远洋失事、长期失联、地震失踪。

(四)典型案例:渔船海难海事局出具无生还证明,三个月公告宣告死亡。

裁判要点:意外事件并有机关证明,适用三个月公告期宣告死亡。

(五)关联词条:下落不明、死亡公告期、撤销失踪死亡判决

290、下落不明

英文对应:Unknown Whereabout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宣告类案件基础事实

法条依据:《民诉法》190、191 条

标签:持续失联、音讯断绝、宣告前置

(一)术语定义

自然人离开户籍地、常住地,长期无电话、微信、书信任何联络,亲友、债权人无法获知其存活居住地点,是宣告失踪、死亡必备事实前提。

简单地说人离家之后彻底失去所有联系,找不到人。

(二)关键特征

客观持续失联状态;

区分失踪 2 年、死亡 4/2 年时长;

需派出所、社区出具失联证明;

配套法院公告程序核查。

(三)适用场景:外出失联、出海失事、离家出走。

(四)典型案例:王某外出务工五年无任何联络,派出所出具下落不明证明。

裁判要点:申请人举证当事人持续下落不明,满足宣告失踪事实条件。

(五)关联词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失踪公告期

291、失踪公告期

英文对应:Public Notice Period for Missing Pers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

标签:三个月固定、寻人公示、期满判失踪

(一)术语定义

法院受理宣告失踪申请后统一发布寻人公告,法定最低公示时长三个月,期满无存活线索则作出宣告失踪判决。

简单地说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公示三个月寻找此人。

(二)关键特征

法定不可缩短三个月;

法院官网、公告栏同步刊登;

公告期有人申报存活则程序终结;

公告时间不计入审限。

(三)适用场景:全部宣告失踪案件必经程序。

(四)典型案例:女子失联两年,法院三个月公告期满无人申报失踪成立。

裁判要点:三个月法定公告期届满无音讯,判决宣告失踪。

(五)关联词条:下落不明、宣告失踪、死亡公告期

292、死亡公告期

英文对应:Public Notice Period for Presumed Death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一条、一百九十二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一百九十二条

标签:普通一年、意外三月、海事证明、推定死亡

(一)术语定义

宣告死亡案件法定公示期限,普通失踪满四年公告一年;意外事件且官方证明无生还,公告仅三个月。

简单地说普通人失踪公示一年,车祸沉船有证明只需三个月公示。

(二)关键特征

分两类固定期限,不能随意缩短;

意外缩短必须配套官方无生还证明;

公告期内出现申请人则终止程序;

期满推定当事人法律意义上死亡。

  • 适用场景:长期失联、洪水、空难、船舶失事宣告。

(四)典型案例:远洋货轮沉没海事局出具证明,三个月公告后宣告死亡。

裁判要点:意外事故并有机关出具无生还证明,适用三个月公告期限。

(五)关联词条:失踪公告期、宣告死亡、下落不明

293、撤销失踪死亡判决

英文对应:Revocation of Missing/Death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三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标签:重新出现、本人 / 利害起诉、恢复身份财产

(一)术语定义

被宣告失踪、死亡自然人重新出现,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向原审法院起诉,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有宣告文书,恢复原有婚姻、财产权利状态。

简单地说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了,起诉撤销旧判决,拿回财产恢复婚姻(未再婚)。

(二)关键特征

启动主体:本人、利害关系人均可;

核心事实:被宣告人重新出现;

以新判决撤销原特别程序文书;

财产已被继承可要求返还。

(三)适用场景:多年失联人员返乡、被误宣告失踪。

(四)典型案例:外出失联五年被宣告死亡,返乡后起诉撤销死亡判决。

裁判要点:被宣告人重新出现,判决撤销原宣告死亡文书。

(五)关联词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财产继承

294、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Appointing Estate Administrato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四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标签:继承人分歧、遗产保管、一审终审

(一)术语定义

被继承人离世后多名继承人对谁管理房产存款无法达成一致,利害关系人向死者户籍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法院指定专人统一保管处置遗产。

简单地说老人去世子女争着 / 推脱管遗产,法院指定一人管理全部财产。

(二)关键特征

专属管辖: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主要遗产地;

裁判标准:利于遗产保管分配;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管理人失职可另行起诉更换。

(三)适用场景:多名子女互相推诿、争夺遗产管理权。

(四)典型案例:老人三套房产,三名继承人无法协商管理人,法院指定长子管理。

裁判要点:各方对遗产管理人存在争议,依法指定利于遗产管理之人。

(五)关联词条:继承遗产纠纷、认定财产无主、特别程序

295、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Adjudicating Person Without Civil Capacity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标签:重度精神智力、司法鉴定、监护人

(一)术语定义

自然人重度精神病、重度智力残疾完全无法辨识行为后果,利害关系人向其户籍地法院申请,经司法鉴定后判决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同步指定监护人。

简单地说重度智障、精神病人,法院判定不能独立签合同打官司,指定监护人代理。

(二)关键特征

管辖为被申请人户籍地基层法院;

原则必须做司法鉴定;

全部民事活动由监护人代理;

一审终审无上诉。

(三)适用场景:重度精神分裂、先天重度智力障碍处置财产前。

(四)典型案例:30 岁重度智障,父母申请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

裁判要点:经司法鉴定完全不能辨认民事行为,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

(五)关联词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司法鉴定

296、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Adjudicating Person With Limited Civil Capacity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标签:部分辨识、重大行为需监护人、间歇性精神病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存在间歇性精神疾病、轻度智力缺陷,仅能处理小额日常事务,买房、诉讼等重大事务无法独立判断,法院判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简单地说轻度精神病只能管零花钱,大额交易、诉讼必须监护人同意。

(二)关键特征

仅具备部分民事辨识能力;

重大财产、人身行为效力待定;

司法鉴定为核心证据;

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三)适用场景:间歇性精神病处置房产、大额存款。

  • 典型案例:当事人间歇性发病,子女申请认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裁判要点:仅能处理简单生活事务,重大行为需监护人协助。

(五)关联词条:无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撤销行为能力判决

297、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英文对应:Case of Confirming Ownerless Property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二条、二百零三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二百零三条

标签:一年认领公告、无人继承、归国家集体

  • 术语定义:自然人离世无继承人、财物长期无人认领,单位或个人向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发布一年认领公告,期满无人则判财产归国家或村集体。

简单地说孤寡老人无亲属,房子存款一年没人认领,收归集体或国家。

  • 关键特征

专属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

一年不可缩短认领公告;

公告期有人主张转为确权诉讼;

一审终审。

  • 适用场景:独居老人无继承人房产、遗失贵重财物长期无人领。
  • 典型案例:孤寡老人去世无亲属,街道申请认定房产无主。

裁判要点:一年公告期满无权利人申报,财产归社区集体所有。

  • 关联词条:财产认领公告、继承遗产纠纷

298、财产认领公告

英文对应:Public Notice for Claiming Property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三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标签:一年期限、催告权利人、申报即终结

  • 术语定义:法院受理认定财产无主申请后发布公示,为期一年,通知全部潜在所有权人、继承人限期到法院登记主张财物。

简单地说法院登报一年寻找财物主人,有人来认领就不判归公家。

  • 关键特征

法定最低一年公示;

公示对象全部潜在权利人;

现场出示权属材料即可终止特别程序;

期满无申报作出无主判决。

  • 适用场景:全部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必经流程。
  • 典型案例:闲置厂房认定无主,一年公告无人主张产权。

裁判要点:财产认领公告期限届满无申报,依法认定财产无主。

  • 关联词条:认定财产无主、撤销无主财产判决

299、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英文对应:Case for Judicial Confirmation of Mediation Agree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五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标签:三十日内共同申请、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裁定

  • 术语定义:双方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生效起三十日内共同去基层法院申请确认效力,出具裁定后可直接强制执行。

简单地说社区调解欠条、赔偿,双方一起去法院盖章,对方不还钱直接划扣。

  • 关键特征

必须双方共同申请,单方无效;

三十日不变申请期限;

全程免收案件受理费;

确认裁定等同于执行依据。

  • 适用场景:邻里赔偿、小额欠款、家事调解。
  • 典型案例:车祸赔偿街道调解,双方三十日内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裁判要点:调解自愿内容合法,出具司法确认裁定具备强制执行力。

  • 关联词条:司法确认裁定、调解书、强制执行

300、司法确认裁定

英文对应:Judicial Confirmation Ruling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六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标签:执行依据、一审终审、驳回另行起诉

  • 术语定义:法院审查人民调解协议自愿合法后出具书面裁定,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协议违法则裁定驳回确认申请。

简单地说法院盖章确认调解有效,对方不履行直接申请执行。

(二)关键特征

两类结果:确认有效、驳回申请;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有效裁定直接作为执行文书;

驳回后双方只能重新起诉。

(三)适用场景:全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案件。

(四)典型案例:司法确认裁定生效后债务人拒不还款,原告查封账户。

裁判要点:司法确认裁定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启动财产查控。

(五)关联词条: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强制执行

301、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英文对应:Case for Realization of Security Interes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七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标签:抵押质押、拍卖裁定、基层一审终审

  • 术语定义:抵押权、质权人债权到期债务人不偿还,向担保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申请,法院裁定直接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不用普通诉讼。

简单地说房子抵押贷款到期不还,不用打官司直接申请拍卖房屋还钱。

  • 关键特征

管辖:担保财产 / 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

独任审理,一审终审;

裁定分准许拍卖、驳回两类;

驳回只能另行提起担保诉讼。

  • 适用场景:房产抵押、车辆质押、股权担保逾期债权。
  • 典型案例:银行房贷逾期,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裁定拍卖房产。

裁判要点:抵押债权合法到期,准予拍卖抵押房屋清偿本息。

  • 关联词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担保物权

302、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

英文对应:Ruling of Auctioning Secured Property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八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标签:直接执行、优先受偿、余款返还

  • 术语定义:法院准许实现担保物权时出具裁定,授权执行机构拍卖、变卖抵押 / 质押财产,变卖价款先清偿债权,剩余返还担保人。

简单地说法院出具文书允许拍卖抵押房产,卖完先还债剩下还给房主。

  • 关键特征

无需再走一审程序,直接对接执行;

价款分配规则:债权优先,余款退还;

一审终审裁定,不可上诉;

覆盖抵押、质押、留置全部担保。

  • 适用场景:房产、车辆、设备、股权担保变现。
  • 典型案例:法院出具拍卖厂房裁定,执行网络拍卖清偿银行贷款。

裁判要点:实现担保物权裁定可直接启动强制执行处置抵押物。

  • 关联词条: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司法拍卖

303、审判监督程序

英文对应:Trial Supervision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六章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标签:生效纠错、再审、法院检察双重监督

  • 术语定义:生效判决、调解书存在错误,由原审 / 上级法院、检察院启动重新审理的兜底纠错程序,区别一审二审常规救济。

简单地说官司打完判决有错,走再审渠道重新审理纠正。

  • 关键特征

救济后置,仅针对生效文书;

四大启动渠道:本院再审、提审、指令再审、检察抗诉;

再审期间原则不停止执行;

再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

  • 适用场景:证据伪造、程序严重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生效错案。
  • 典型案例:借贷二审采信伪造借条,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

裁判要点:原审主要证据伪造,符合再审法定事由,裁定再审。

  • 关联词条:再审、提审、指令再审、检察抗诉

304、再审

英文对应: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

法条依据:《民诉法》209 条

标签:生效文书重审、另行合议庭

  • 术语定义: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法院重新开庭审理纠错的全部程序统称,包含本院、提审、指令再审三类模式。

简单地说已经生效的案子判错,重新开庭审理改判。

  • 关键特征

全部再审必须更换原审法官;

原审一审按一审程序,二审 / 提审按二审;

再审裁判同样为生效文书;

区别二审上诉程序。

  • 适用场景:各类生效民事错案纠错。
  • 典型案例:生效判决法律适用错误,高院指令原审再审。

裁判要点:本案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启动再审另行组庭审理。

  • 关联词条: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305、本院再审

英文对应:Retrial by Original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

标签:院长审委会、本院生效、另行组庭

  • 术语定义:作出生效裁判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判决调解书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院更换法官重新审理。

简单地说法院自己发现之前判错,内部开会决定重审。

  • 关键特征

启动主体:院长 + 审委会;

审理法院不变;

原审人员全部回避;

原审一审再审可上诉,二审再审终审。

  • 适用场景:法院自查证据采信错误、调解违法案件。
  • 典型案例:基层法院自查虚假借贷判决,审委会决定本院再审。

裁判要点: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经审委会讨论启动再审。

  • 关联词条:提审、指令再审、审判委员会

306、提审

英文对应:Direct Retrial by Higher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标签:上级调取、二审程序、终审裁判

  • 术语定义:最高法、上级法院发现下级生效裁判错误,直接调取全部卷宗自行审理,统一适用二审流程,出具终审文书。

简单地说上级法院把下级错案调上来自己审,一次终局不能上诉。

  • 关键特征

审理层级提升,脱离原审法院;

统一适用二审审理规则;

提审判决一律终审;

多用于重大枉法、群体性错案。

  • 适用场景:上亿商事错案、辖区重大民生纠纷。
  • 典型案例:省高院发现某市中院股权判决法律错误直接提审改判。

裁判要点:下级生效裁判有误,本院提审按二审程序审理。

  • 关联词条:指令再审、本院再审、终审裁判

307、指令再审

英文对应:Order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

标签:上级法院指令、原审重审、另行组庭、特殊情形提审除外

(一)术语定义

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裁定将案件下发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原审必须更换全部原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存在枉法裁判、再审过的案件等法定情形应当提审,不得指令原审。

简单地说:上级法院不下自己审,把错案发回原来法院重新开庭,旧法官不能再参与。

  • 关键特征

审理法院不变,仍为原审法院;

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法官全部回避;

原审一审案件指令后按一审程序,可上诉;原审二审指令后按二审,终审;

存在法定排除指令情形,只能提审。

(三)适用场景:双方均为自然人、人数众多群体性纠纷、证据瑕疵类错案。

(四)典型案例:市中院二审判决存在事实疏漏,省高院裁定指令原中院再审。

裁判要点:本案双方均为公民,符合指令再审条件,指令原审法院另行组庭审理。

(五)关联词条:本院再审、提审、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

308、当事人申请再审

英文对应:Party’s Application for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标签:生效裁判、六个月不变期间、向上一级法院、不停止执行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认为已经生效判决、调解书存在法定错误,在裁判生效、知道再审事由起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申请重新审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原文书强制执行。

简单地说:官司打完不服,六个月内向上级法院申请重审,原判该执行还是要执行。

(二)关键特征

不变申请期限六个月,自知道法定再审事由起算;

管辖一般为原审上一级法院;

十三类封闭法定再审事由,缺一不予立案;

仅当事人启动的再审渠道,区别法院、检察依职权启动。

(三)适用场景:原审证据伪造、适用法律错误、遗漏必要当事人等生效错案。

(四)典型案例:二审判决采信伪造欠条,当事人发现后五个月向上高院申请再审。

裁判要点:在六个月法定期限内提交再审申请,依法立案审查。

(五)关联词条:再审法定事由、再审审查期限、再审中止原裁判执行

309、再审法定事由

英文对应:Statutory Grounds for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标签:十三类封闭清单、证据程序法律枉法、缺一不启动再审

(一)术语定义

法律明文列举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检察院启动再审的全部法定情形,包含新证据、证据伪造、未经质证、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法官枉法裁判等十三项,只有符合事由才能启动再审。

简单地说:想要重审必须满足法律列出的十三种错误情形,不满足法院驳回。

(二)关键特征

封闭法定清单,无兜底模糊事由;

分为证据类、程序类、法律适用、审判人员违法四大类;

调解书再审事由单独区分;

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判决禁止以此类事由再审。

(三)适用场景:全部再审审查案件判断标准。

(四)典型案例:原审关键借条系伪造,属于再审法定事由,裁定再审。

裁判要点:本案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伪造,符合再审法定情形,启动再审。

(五)关联词条:调解书再审、解除婚姻关系判决再审禁止、再审审查期限

310、调解书再审

英文对应:Retrial of Mediation Docu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标签:违反自愿、内容违法、损害公益第三人、再审事由特殊

(一)术语定义

针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专属法定条件:调解违反当事人真实自愿原则,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合法权益,可申请或依职权再审。

简单地说:调解是被逼的、内容违法、坑第三方,才能重审调解书。

(二)关键特征

再审事由区别判决书,不适用证据瑕疵类事由;

核心两大标准:非自愿、内容违法;

普通单纯反悔调解不能申请再审;

检察院可对违法调解书提检察建议、抗诉。

(三)适用场景:胁迫达成调解、调解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

(四)典型案例:被告被胁迫签署房产抵债调解,当事人申请再审获准许。

裁判要点:调解违背当事人真实自愿,符合调解书再审条件,裁定再审。

(五)关联词条:再审法定事由、检察抗诉、调解反悔

311、解除婚姻关系判决再审禁止

英文对应:Ban on Retrial for Dissolution of Marriage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标签:身份关系不可逆、再婚除外、财产分割可再审

  • 术语定义

生效判决已经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即便存在原审程序、证据瑕疵,当事人不得针对离婚身份部分申请再审;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判项错误可单独再审。

简单地说:法院已经判离婚,不能再申请撤销离婚身份,只能重分财产。

(二)关键特征

人身身份关系具有不可逆性;

一方另行结婚后绝对无法恢复原婚姻;

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不受该禁止限制;

仅针对离婚身份判项驳回再审申请。

(三)适用场景:离婚判决生效后一方再婚、单纯不服离婚结果。

(四)典型案例:离婚判决生效女方另行结婚,男方申请撤销离婚,法院驳回。

裁判要点:解除婚姻关系部分不得申请再审,仅可就财产分割另案主张。

(五)关联词条:身份关系诉讼、再审法定事由、诉讼终结

312、再审审查期限

英文对应:Time Limit for Retrial Examin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标签:三个月法定、疑难院长延长、书面裁定结果

(一)术语定义

接收再审申请法院自收到全套材料起三个月内完成事实、法律审查,出具再审或驳回书面裁定;案情复杂疑难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审查期限。

简单地说:法院三个月内必须答复能不能重审,复杂案子院长批准延后。

(二)关键特征

基准审限三个月,属于不变审查周期;

延长审批权限仅限本院院长;

审查阶段不开庭,仅书面阅卷、询问当事人;

最终文书为再审裁定或驳回再审申请裁定。

(三)适用场景:全部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

(四)典型案例:当事人提交再审材料满三个月,法院出具驳回再审裁定。

裁判要点:三个月审查期限届满,本案无再审法定事由,裁定驳回申请。

(五)关联词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再审中止原裁判执行、再审裁定

313、再审中止原裁判执行

英文对应:Suspension of Original Judgment During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标签:裁定再审同时、暂缓执行、保全担保例外

(一)术语定义

法院作出再审裁定之时,同步中止原生效判决、调解书的强制执行程序;特殊情形(追索赡养费、医疗费)可不予中止,申请人提供担保也可继续执行。

简单地说:一旦决定重审,原来的判决暂时先不执行,救人医药费除外。

(二)关键特征

中止时点为再审裁定作出当日;

四类民生给付案件可继续执行;

中止仅暂停程序,不消灭原判决效力;

再审改判后执行回转。

(三)适用场景:借贷、房产确权再审,普通金钱债务执行中止。

(四)典型案例:民间借贷裁定再审,同步中止原判决划扣存款执行。

裁判要点:本案裁定再审,依法中止原审判决强制执行。

(五)关联词条:执行中止、执行回转、再审

314、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英文对应:New Collegial Panel for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组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标签:原审人员全部回避、禁止独任、单数审判员

(一)术语定义

所有再审案件一律禁止独任审理,必须由未参与原审的审判员组成单数合议庭,原审承办法官、陪审员全部回避,不得参与再审审理评议。

简单地说:原来审这个案子的法官不能再审,换全新多人合议庭重审。

(二)关键特征

再审强制合议,无独任例外;

原审全部审判人员法定回避;

一审再审可吸收陪审员,二审提审仅审判员;

发回重审、再审统一适用该规则。

(三)适用场景:本院再审、提审、指令再审全部案件。

(四)典型案例:原审审判员参与二审,高院指令再审更换三名全新审判员。

裁判要点:再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原审审判人员不得参与本案审理。

(五)关联词条:合议庭、发回重审、独任审理

315、检察抗诉

英文对应:Procuratorial Protes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检察监督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标签:上级检察院、法院三十日内再审、派员出庭

(一)术语定义

各级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调解书存在法定错误,提请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出具抗诉书,法院收到抗诉后三十日内必须裁定再审,审理时检察院派员出庭发表监督意见。

简单地说检察院出具文书要求法院重审,法院必须立案再审,不能驳回。

(二)关键特征

抗诉权归上级人民检察院;

法院接收抗诉无审查驳回权限;

法定三十日必须作出再审裁定;

再审庭审检察人员出庭监督。

  • 适用场景:虚假诉讼、枉法裁判、重大生效错案。

(四)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提请省检抗诉,高院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裁判要点: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本院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五)关联词条:检察建议、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抗诉书

316、检察建议

英文对应:Procuratorial Sugges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检察监督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标签:同级检察院、法院自行审查、可采纳可不采纳

(一)术语定义

同级人民检察院发现本地法院生效裁判、审判、执行存在轻微违法,向法院出具书面监督建议,法院自行审查,可采纳再审或书面回复不予采纳理由。

简单地说同级检察院给法院提整改建议,法院自主决定要不要重审。

(二)关键特征

同级检察院直接出具,无需上级审批;

法院拥有审查裁量权,无必须再审义务;

适用轻微程序瑕疵、小额错案;

不产生强制再审效力,区别抗诉。

(三)适用场景:庭审程序轻微违法、小额文书笔误类错误。

(四)典型案例:区检察院就简易程序违法出具检察建议,法院复查纠正。

裁判要点:接收检察建议后复查原审程序瑕疵,出具书面回复整改方案。

(五)关联词条:检察抗诉、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

317、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

英文对应:Party’s Application for 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检察监督前置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标签:法院救济穷尽、一次申请、抗诉 / 检察建议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走完再审全部法院救济渠道(再审被驳回、逾期未审查、再审裁判仍有错),才可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每人一案仅能申请一次,检察院出具抗诉或检察建议。

简单地说:必须先走完法院再审,才能找检察院,只能申请一回。

(二)关键特征

法院救济程序为强制前置;

一案一次申请,不得重复提交;

两种监督结果:抗诉、检察建议;

仅针对生效裁判、执行违法。

(三)适用场景:再审申请被驳回、再审判决仍存在错误。

(四)典型案例:再审申请高院被驳回,当事人向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裁判要点:当事人已穷尽法院再审救济,符合申请检察监督条件,予以受理。

(五)关联词条:检察抗诉、检察建议、再审审查期限

318、督促程序

英文对应:Payment Order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七章非讼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标签:金钱有价证券、无对等纠纷、基层法院支付令

(一)术语定义

债权人仅请求给付到期金钱、汇票支票等有价证券,双方无其他交叉债务纠纷,债务人可送达,债权人向基层法院申请无需开庭,快速下发支付令的简便债权实现程序。

简单地说单纯欠钱无其他纠葛,不用打官司,直接申请法院下发还钱文书。

(二)关键特征

标的仅限到期金钱、可流通有价证券;

无对待给付、无其他纠纷硬性前提;

全程书面不开庭;

债务人提异议程序直接终结。

(三)适用场景:单纯借条、到期货款、票据追索。

(四)典型案例:甲持有到期欠条无其他往来,向基层法院申请督促程序。

裁判要点:本案仅单一金钱债权无对等义务,符合督促程序受理条件。

(五)关联词条:支付令、支付令异议、督促程序终结

319、支付令

英文对应:Payment Ord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督促程序核心文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标签:十五日清付、无异议可执行、书面异议失效

(一)术语定义

法院审查债权清晰合法后向债务人下发制式清偿命令,要求收到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期满不书面异议,支付令等同于生效判决,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简单地说法院下发限期还钱文书,十五天不书面反对,对方直接划扣财产。

(二)关键特征

不开庭仅书面审查出具;

异议仅限书面,口头抗辩无效;

无异议自动产生强制执行力;

异议成立督促程序作废。

(三)适用场景:全部符合督促程序债权案件。

(四)典型案例:法院送达支付令,债务人十五日内无异议,债权人申请划扣存款。

裁判要点:债务人期满未提书面异议,支付令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 关联词条:督促程序、支付令异议、强制执行

320、支付令异议

英文对应:Objection to Payment Ord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督促程序救济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标签:十五日内书面、无需充分举证、程序直接终结

(一)术语定义

债务人收到支付令起十五日内,书面向受理法院否认债务、主张已清偿、互负抵销,法院仅形式审查异议成立,督促程序立即终止,双方转为普通民事诉讼。

简单地说收到还钱文书十五天内书面不认账,督促程序作废,必须正常开庭起诉。

(二)关键特征

不变十五日期限,超期无效;

仅书面形式有效,口头不算;

形式审查无需完整证据;

异议成立自动转入诉讼通道。

(三)适用场景:债务已结清、借条虚假、互有抵销债权。

(四)典型案例:收到支付令第十天提交书面债务结清异议,程序终结。

裁判要点:法定期限内书面异议成立,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五)关联词条:支付令、督促程序终结、起诉

321、督促程序终结

英文对应:Termination of Payment Order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督促程序收尾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标签:异议、债务人清偿、债权人撤回、程序消灭

(一)术语定义

出现债务人书面异议、自动全额清偿、债权人撤回申请三类情形,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永久失效,债权争议通过普通诉讼解决。

简单地说对方书面不认账、还清钱、原告撤申请,督促程序结束。

(二)关键特征

三类法定终结事由;

异议终结必须另行起诉;

清偿终结债权消灭无需再诉讼;

终结后支付令无任何法律效力。

(三)适用场景:债务人提异议、当庭结清欠款、债权人撤回申请。

(四)典型案例:债务人书面异议,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裁判要点:债务人有效书面异议,本案督促程序依法终结。

(五)关联词条:支付令、支付令异议、起诉

322、公示催告程序

英文对应:Public Notice Procedure for Lost Instrument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第十八章票据非讼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标签:可背书票据、遗失被盗灭失、支付地法院除权判决

(一)术语定义

汇票、本、支票等可流通票据遗失、被盗、灭失,持票向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申请;法院登公告催促权利人申报,期满无人申报作出除权判决宣告票据作废。

简单地说支票汇票丢了,去付款法院登报,没人认领就能凭判决取钱。

(二)关键特征

适用标的仅限可背书流通票据;

专属票据支付地基层法院;

公示期不少于六十日;

有人申报直接终止程序。

(三)适用场景: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遗失灭失。

(四)典型案例:企业汇票丢失,向开户行所在地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裁判要点:票据遗失,符合公示催告受理条件。

(五)关联词条:停止支付通知、利害关系申报、除权判决

323、票据被盗遗失灭失

英文对应:Theft, Loss, Destruction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催告适用前提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标签:票据权利凭证失控、公示催告启动基础

(一)术语定义

持票人合法持有的可背书票据被盗、丢失、物理损毁,丧失票据占有,无法正常兑付,是申请公示催告唯一事实前提。

简单地说手里汇票丢、被偷、撕碎,没法去银行取钱,才能申请公示。

(二)关键特征

三类法定失控情形;

票据权利依附纸质载体;

票据在他人手中流转无法兑付;

不适用电子票据、不可背书单据。

(三)适用场景:纸质支票、承兑汇票遗失失窃。

(四)典型案例:企业转账支票被盗,启动公示催告程序。

裁判要点:票据被盗,具备公示催告申请事实基础。

(五)关联词条:公示催告程序、停止支付通知

324、停止支付通知

英文对应:Stop Payment Noti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配套文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标签:受理同步下发、银行止付、全程冻结票据

(一)术语定义

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当日,同步向票据承兑、付款机构出具书面止付文书,冻结票据兑付,公示全程禁止付款,程序终结后解除止付。

简单地说法院通知银行暂停兑付丢失票据,防止别人冒领钱款。

(二)关键特征

受理同步立即出具;

效力覆盖完整公示周期;

付款机构拒不赔付需担责;

程序终结出具解除通知。

(三)适用场景:全部票据公示催告案件配套措施。

  • 典型案例:法院受理汇票公示当天向承兑行送达止付通知。

裁判要点:受理公示催告,同步向付款行出具停止支付通知。

(五)关联词条:公示催告、除权判决

325、公示催告公告

英文对应:Public Summons for Instrument Clai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催告核心流程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标签:六十日最低、平台刊登、催促申报权利

(一)术语定义

法院受理公示催告后,在全国性票据平台发布法定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六十日,告知潜在票据权利人限期到法院申报票据权利。

简单地说法院登报六十天,寻找持有票据的人来申报。

(二)关键特征

法定最低六十日公示期,不得缩短;

公告载体为法定票据公示平台;

公告期内可申报,期满才能申请除权判决;

公告期间票据不得兑付、转让。

(三)适用场景:所有票据遗失公示催告。

(四)典型案例:票据遗失,法院发布九十日公示催告公告。

裁判要点:依法刊登公示催告公告,公告期不少于六十日。

(五)关联词条:利害关系申报、除权判决

326、利害关系申报权利

英文对应:Interested Party’s Declaration of Instrument Right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救济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标签:公告期出示票据、程序终结、另行确权诉讼

  • 术语定义:公示公告有效期内,合法持有票据第三方携带原始票据到法院出示核对,法院核对属实直接终结公示催告,双方权属争议另行提起票据诉讼。

简单地说公示期间有人拿出原始票据,公示作废,双方打官司分票据。

  • 关键特征

仅限公告有效期内申报;

必须当庭出示原始票据原件;

一经申报立刻终止,不能做除权判决;

权属争议需单独起诉确权。

  • 适用场景:票据遗失后被他人善意取得。
  • 典型案例:公示期内第三人持原始支票到法院申报,程序终止。

裁判要点: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出示票据申报,终结公示催告。

  • 关联词条:公示催告公告、除权判决

327、除权判决

英文对应:Judgment of Instrument Invalid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终局文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标签:期满无申报、票据作废、一审终审兑付依据

  • 术语定义:公示催告公告期满无任何人申报票据权利,法院依申请人申请作出判决,宣告票据永久失效,申请人持判决直接去银行兑付票款。

简单地说公示期满没人认领,法院判票据作废,拿判决书取钱。

  • 关键特征

前置条件:公告期满无权利申报;

判决公告之日票据丧失一切效力;

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唯一兑付合法凭证。

  • 适用场景:票据遗失全程无权利人申报。
  • 典型案例:汇票公示九十日无申报,法院出具除权判决。

裁判要点:公告期满无人申报,依法作出票据除权判决。

  • 关联词条:公示催告、撤销除权判决

328、公示催告撤销之诉

英文对应:Revocation Action of Instrument Invalidation Judg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示纠错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标签:正当理由错过、一年起诉期、原审法院、恢复票据权利

  • 术语定义:利害关系人因地震、重病、失联等不可归责自身原因错过公示申报,自知道除权判决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原审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判决、恢复票据权利。

简单地说有合理原因没看到公告错过申报,一年内起诉撤销作废判决。

  • 关键特征

不变一年起诉期限;

专属作出除权判决的原审法院;

必须有客观正当不能申报理由;

胜诉后票据效力恢复正常兑付。

  • 适用场景:权利人长期境外失联、重病卧床无法知晓公告。
  • 典型案例:票据持有人出国一年,回国后一年内起诉撤销除权判决。

裁判要点:存在不可归责自身事由,未超一年起诉期限,受理本案。

(五)关联词条:除权判决、利害关系申报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