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
英文对应:Declaratory Action of Non‑infringement of Copyrigh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诉讼程序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标签:消极确认之诉、不侵权诉讼、权属侵权抗辩
(一)术语定义
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属于著作权民事消极确认诉讼,指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裁判确认其实施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纠纷案件。
通俗地讲就是:被版权方警告有可能侵权的一方,主动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自己的行为不侵犯对方著作权的诉讼。
(二)关键特征
属于消极确认之诉;由利害关系人主动发起;解决行为是否落入著作权侵权范围争议。
(三)适用场景
收到侵权警告函之后,对侵权结论存在异议;尚未被权利人起诉,主动请求法院确认行为不侵权等。
(四)典型案例
某科技公司收到著作权人侵权警告函后未停止业务,提起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之诉。
裁判要点:利害关系人受到侵权警示,实体争议客观存在,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确认不侵害著作权纠纷。
(五)关联词条
著作权侵权纠纷、诉前停止侵害著作权行为
2、因申请诉前诉中行为保全引发损害责任纠纷
英文对应:Damages Dispute Arising from Application for Pre‑action or Interlocutory Injunc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保全程序责任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标签:保全错误赔偿、行为保全、申请损害赔偿
(一)术语定义
因申请诉前、诉中停止侵害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行为引发的损害责任纠纷,是指申请人申请法院作出行为保全措施,若申请存在错误,被申请人就此向申请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民事纠纷。
通俗地讲就是: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禁令要求对方停止使用作品,如果这个保全申请搞错了,被禁令影响的一方起诉要求申请保全的人赔偿自己经济损失的案件。
(二)关键特征
依附于行为保全程序;归责针对保全申请人;救济对象为遭受错误禁令的被申请人。
(三)适用场景
著作权诉前禁令、诉讼中禁令申请错误,被申请人主张经济赔偿等。
(四)典型案例
某著作权权利人申请诉前禁令要求平台下架作品,后续法院认定不构成侵权,平台起诉申请人赔偿经营损失。
裁判要点:行为保全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保全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
(五)关联词条
诉前行为保全、诉中行为保全
3、侵权复制品储藏地
英文对应:Storage Place of Infringing Copies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民事诉讼管辖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标签:地域管辖、盗版存放地点、侵权复制品
(一)术语定义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的所在地。
通俗地讲就是:大批量盗版拷贝集中存放、藏匿的地点,该地点可以作为著作权侵权案件确定法院管辖的依据。
(二)关键特征
要求大量或者经常性存放、隐匿;临时少量存放不构成储藏地;可以作为侵权案件地域管辖连接点。
(三)适用场景
著作权侵权民事诉讼确定管辖法院;追查盗版库存地点等。
(四)典型案例
甲公司生产盗版图书,将大批量盗版图书存放在外地仓库,权利人选择储藏地所在地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裁判要点:涉案仓库属于大量存放盗版图书的侵权复制品储藏地,该所在地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查封扣押地、侵权行为实施地
4、查封扣押地
英文对应:Seizure and Detention Site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民事诉讼管辖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标签:行政查处、盗版扣押、管辖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著作权主管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的所在地。
通俗地讲就是:版权、海关行政部门查扣盗版物品的地点,该地点可以作为著作权侵权民事案件选择管辖法院的依据。
(二)关键特征
由行政机关依法实施查封扣押行为;以扣押行为发生地作为管辖连接点。
(三)适用场景
行政机关先行查处盗版之后,民事侵权诉讼确定管辖法院等。
(四)典型案例
版权行政机关在 A 地扣押一批盗版光盘,权利人在 A 地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裁判要点:A 地属于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该地人民法院依法享有案件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侵权行为实施地
5、秘密取证公证(未表明身份取证公证书)
英文对应:Notarization Evidence Obtained Without Disclosing Identity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证据规则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标签:陷阱取证、公证证据、相反证据推翻
(一)术语定义
秘密取证公证,指当事人或者委托人员,不向涉嫌侵权方表明真实身份,通过订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获取侵权复制品,公证机构对取证过程和取得实物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可以作为案件证据,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其证明效力。
通俗地讲就是:取证的时候不告诉对方自己是维权取证人员,正常购买盗版,由公证员全程记录做成公证书,这份公证书可以当打官司证据,对方拿出充分反证可以推翻这份证据效力。
(二)关键特征
取证时不披露取证主体身份;证据效力可被相反证据推翻;主要用于获取侵权实物证据。
(三)适用场景
购买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软件,固定侵权实物证据等。
(四)典型案例
某图片权利人委托代理人匿名网购侵权画册,公证购买过程,以此作为侵权证据起诉销售商。
裁判要点:在没有相反证据推翻前提下,未表明身份取得证据所形成的公证书,人民法院可以采信作为认定侵权事实的依据。
(五)关联词条
著作权证据、侵权复制品
6、公之于众(司法解释界定)
英文对应:Making Public(Judicial‑interpretation Defini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权利概念释义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标签:发表权、向不特定人公开、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
(一)术语定义
司法解释界定下的公之于众,是指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实际知晓该作品为构成条件。
通俗地讲就是:把作品对不特定社会公众开放就算完成公之于众;就算实际上没有多少人看到、读到,也不影响发表行为已经成立。
(二)关键特征
对象是不特定社会公众;行为完成即成立;不需要客观上已经被公众实际看到。
(三)适用场景
判断作品是否已经发表,认定发表权是否已经行使完毕等。
(四)典型案例
作者把小说上传至付费阅读网站,但阅读量极低。
裁判要点: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网络用户开放,即构成公之于众,不以是否有人实际阅读作为判断标准。
(五)关联词条
发表权、已经发表的作品
7、报告讲话类代笔作品
英文对应:Ghost‑written Report or Speech Wo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权属认定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标签: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以本人名义发表
(一)术语定义
报告讲话类代笔作品,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且以本人名义对外发表的报告、讲话类作品,著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著作权人应当向实际执笔人支付适当报酬。
通俗地讲就是:别人帮忙写稿子,报告人或者讲话的本人审阅修改定稿,用本人名字对外发布,版权归讲话人;同时要给实际写稿子的执笔人相应报酬。
(二)关键特征
他人负责执笔写作;讲话人审阅并且定稿;对外以讲话人名义发表;执笔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三)适用场景
领导讲话、会议报告等由他人代笔完成的作品权属纠纷等。
(四)典型案例
甲委托乙执笔撰写会议报告,甲审阅定稿后以甲名义公开发表,乙主张著作权。
裁判要点:涉案报告属于报告讲话类代笔作品,著作权归甲享有,甲应当向执笔人乙支付合理报酬。
(五)关联词条
委托作品、作者
8、自传体作品
英文对应:Autobiographical Wo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权属认定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标签:特定人物经历题材,约定优先,无约定归特定人物
(一)术语定义
自传体作品,是当事人合意,以某一特定人物人生经历为题材完成的作品;权属有约定的遵从约定;没有约定,著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整理人员付出劳动的,可以获得适当报酬。
通俗地讲就是:写某个人人生经历的自传书,如果事前没有说好版权归谁,这本书版权属于经历故事的本人;帮忙写、整理的人可以拿合理劳务报酬。
(二)关键特征
题材为特定人物亲身经历;当事人合意创作;无约定时著作权归故事主人公;执笔整理人享有报酬权。
(三)适用场景
人物自传、回忆录类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纠纷等。
(四)典型案例
当事人约定由整理人记录主人公人生经历,未约定著作权归属,完成自传图书后整理人主张著作权。
裁判要点:双方没有权属约定,该自传体作品著作权归经历故事的特定主人公,整理人有权请求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五)关联词条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9、同一题材独立创作作品
英文对应:Independently‑created Works on the Same Subjec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侵权判断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标签:同一题材,各自独立创作,分别享有著作权
(一)术语定义
由不同作者针对同一个题材进行创作,如果作品表达是独立完成,同时具备独创性,应当认定各个作者分别享有独立的著作权。
通俗地讲就是:好几个人写同一个历史故事、同一个题材,大家都是自己独立构思独立写出来,就算题材一模一样,每一个作品都各自受到著作权保护。
(二)关键特征
创作题材相同;各自独立完成表达;分别具备独创性;互不构成抄袭侵权。
(三)适用场景
同题材小说、剧本、美术作品之间是否构成抄袭侵权的判断等。
(四)典型案例
两位作家均以同一历史事件创作长篇小说,情节主线近似,但文字表达均为独立创作。
裁判要点:题材属于思想范畴不受保护,两部作品表达均独立完成且具备独创性,两位作者分别享有独立著作权,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五)关联词条
独创性、作品、改编权
10、报刊纸质‑数字化版本转载
英文对应:Reprint of Newspaper and Periodical Paper‑digital Vers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法定许可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标签: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纸质与对应数字化版本;网络平台之间转载不适用
(一)术语定义
报刊纸质‑数字化版本转载,指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出版的纸质报纸、期刊,以及内容版面格式和纸质版保持一致的数字化版本,登载其他报刊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可以适用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互联网平台互相转载不适用该规则。
通俗地讲就是:正规纸质报刊,还有和纸质版一模一样的电子版报刊,转载别的报刊已经登出来的文章,可以适用法定许可;普通网站、APP 之间互相转载文章,不能适用这个法定许可,必须取得作者许可。
(二)关键特征
主体限定为合规报刊及对应数字化版本;保持内容版面与纸质版一致;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之间转载不适用法定许可。
(三)适用场景
报刊电子版转载文章是否适用法定许可;网络平台转载报刊文章的侵权判定等。
(四)典型案例
某正规期刊的官方电子版转载别家期刊已经发表的文章,未取得作者许可,但按规定支付报酬。
裁判要点:该数字化版本与纸质期刊版面内容保持一致,属于报刊纸质‑数字化版本转载,可以适用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普通商业网站转载同一篇文章,则不适用该法定许可。
(五)关联词条
法定许可、著作权人转载摘编声明
11、出版者合理注意义务
英文对应:Publisher’s Duty of Reasonable Care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出版者过错认定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标签:出版者过错责任;稿件、授权、署名审查;举证责任倒置
(一)术语定义
出版者合理注意义务,出版者出版作品时,应当对出版授权、稿件来源、作品署名、出版物内容履行审慎审查;出版物侵害他人著作权,出版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承担民事责任;出版者需要举证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通俗地讲就是:出版社出书,要查清楚有没有授权、稿件来源是否靠谱、署名是否正确;如果书侵犯别人版权,出版社要自己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审查,拿不出证据就要承担民事责任。
(二)关键特征
属于过错责任;审查范围包含授权、稿件来源、署名、内容;举证责任分配给出版者。
(三)适用场景
图书、期刊出版侵害第三人著作权,判断出版社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等。
(四)典型案例
某出版社出版小说,该小说抄袭他人作品,原作者起诉出版社。
裁判要点:出版社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已经对稿件权属、授权履行合理审查,认定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应当承担著作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五)关联词条
出版者、专有出版权
12、软件商业使用侵权
英文对应:Infringement by Commercial Use of Computer Software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软件侵权行为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标签:计算机软件;未经许可;超许可范围;商业用途
(一)术语定义
软件商业使用侵权,指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者,没有经过著作权人许可,或者超出许可约定范围,出于商业目的使用计算机软件,该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地讲就是:企业商用场景,不买正版授权,私自安装使用付费软件,或者买了少量许可却大量商用,属于软件著作权侵权。
(二)关键特征
使用用途为商业目的;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使用者直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三)适用场景
企业私自安装盗版办公软件、设计软件引发的软件著作权维权等。
(四)典型案例
某企业未经许可,在公司多台办公电脑安装商用设计软件,软件著作权人提起侵权诉讼。
裁判要点:企业属于商业使用,未取得软件许可,构成软件商业使用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五)关联词条
计算机软件、复制权
13、委托创作特定目的免费使用权
英文对应:Free‑use Right for Specific Purpose of Commissioned Wo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委托作品权利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标签:委托作品、无约定权属、委托人特定目的免费使用
(一)术语定义
委托作品著作权约定归受托人所有,双方没有约定作品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当初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之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通俗地讲就是:甲方出钱找乙方做海报、LOGO,没写版权归甲方,版权属于创作的乙方;但是甲方还可以,为当初委托的那个业务目的,免费使用这个作品,不能随便扩大使用范围。
(二)关键特征
前提:著作权归受托人,未约定使用范围;仅限委托当时的特定目的;使用为免费;不能随意扩大使用范围。
(三)适用场景
LOGO、宣传海报、宣传片等委托定制作品的使用边界纠纷等。
(四)典型案例
甲公司委托设计师乙设计企业 LOGO,未约定著作权归属,也未约定使用范围,甲将 LOGO 用于本公司门头宣传,乙起诉侵权。
裁判要点:著作权归受托人乙,但甲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 LOGO,该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五)关联词条
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署名顺序纠纷裁判规则
英文对应:Adjudication Rule for Dispute of Signature Order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署名权纠纷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标签:署名权;署名先后;约定优先;劳动贡献、排列、姓氏笔画
(一)术语定义
署名顺序纠纷裁判规则,针对作品作者之间就署名先后顺序发生争议;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署名顺序;没有约定,可以按照创作付出劳动多少、作品原有排列、作者姓氏笔画等因素综合确定。
通俗地讲就是:一本书好几个作者,为谁名字写在前发生矛盾;事先说好顺序就按说好的来;没说好,法院参考谁写的内容多、原来稿件排序、姓氏笔画综合来定署名先后。
(二)关键特征
当事人约定具有最高效力;无约定采用多重参考因素;只解决署名先后,不改变作者身份。
(三)适用场景
合著图书、合作剧本等合作作品作者之间署名先后的纠纷等。
(四)典型案例
三位作者合著专业书籍,出版时对署名先后产生争议,各方事前没有书面约定顺序。
裁判要点:各方无署名顺序约定,法院结合各位作者实际创作劳动贡献,确定作品署名排列顺序。
(五)关联词条
署名权、合作作者、合作作品
15、侵权复制品销售量计算实际损失
英文对应:Calculation of Actual Loss Based on Sales Volume of Infringing Copies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损害赔偿计算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标签:实际损失;发行减少量;侵权复制品销售量;单位利润
(一)术语定义
侵权复制品销售量计算实际损失,计算权利人实际损失,可以用权利人被侵权造成的复制品发行减少数量,或者侵权复制品实际销售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单位利润;发行减少量难以查清的,直接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计算。
通俗地讲就是:算作者损失,看因为盗版少卖出去多少份,乘上每份赚的利润;搞不清少卖多少,就直接拿盗版一共卖出去多少份,乘以正版每份利润算损失。
(二)关键特征
是著作权侵权实际损失计算法定方式;发行减少量查不清时,推定采用侵权复制品销售量;需要参考权利人单位产品利润。
(三)适用场景
图书、音像制品等实体复制品著作权侵权案件计算经济损失等。
(四)典型案例
图书盗版侵权案件,无法查清正版因此减少的销售册数,但可以查实盗版图书销售册数。
裁判要点:正版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以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乘以正版单位利润,以此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五)关联词条
实际损失、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
16、著作权侵权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持续性侵权特殊规则)
英文对应:Three‑year Limitation Period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Special Rule for Continuing Infringemen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民事诉讼时效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标签:三年诉讼时效;持续性侵权;停止侵权不受时效限制;损失倒推三年
(一)术语定义
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权利人超过三年才起诉,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的时候还在持续,作品又还处在著作权保护期内,法院判决停止侵权;损害赔偿金额,从起诉之日向前倒推三年计算。
通俗地讲就是:知道被侵权要在三年内起诉;过了三年才告,但盗版还在继续卖,法院依然可以判停止侵权;赔钱只能算起诉往前倒推这三年的损失,更早的损失不再支持赔偿。
(二)关键特征
普通时效三年;持续性侵权停止侵权请求不受时效抗辩;赔偿部分实行损失向前倒推三年计算。
(三)适用场景
网络持续盗版、持续销售盗版产品,权利人时隔多年才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等。
(四)典型案例
权利人 2019 年就知晓网站盗播视频,2025 年才起诉,网站侵权行为起诉时仍在继续,作品尚在保护期。
裁判要点:侵权行为持续且作品仍受保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自起诉之日向前推算三年予以计算。
(五)关联词条
著作权侵权纠纷、损害赔偿
17、著作权法律事实溯及适用规则
英文对应:Retroactivity Application Rule for Copyright Legal Facts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著作权民事司法解释 / 法律适用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标签:法不溯及既往;持续法律事实;新旧著作权法衔接;另有规定除外
(一)术语定义
著作权法律事实溯及适用规则,发生在著作权法修改之后的法律事实,适用新修订著作权法;发生在修改之前的,适用旧版著作权法;事实发生在旧法时代,但是行为持续到新法施行之后的,适用新法,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俗地讲就是: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情原则就用当时生效的法律;如果侵权行为老法律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到新著作权法生效之后,就适用新的著作权法来裁判。
(二)关键特征
以法律事实发生时间作为分界点;持续性跨法行为适用新法;允许法律、司法解释作出例外规定。
(三)适用场景
新旧著作权法交替时期,侵权、权属、合同行为的法律适用判断等。
(四)典型案例
某侵权行为始于旧著作权法施行阶段,侵权行为持续到 2021 年新版著作权法生效之后。
裁判要点:侵权行为属于跨法持续的法律事实,本案应当适用修改之后新的著作权法进行审理裁判,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五)关联词条
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侵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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