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1、商标申请分割

英文对应:Trademark Application Divis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注册审查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标签:部分驳回救济、商标申请拆分、保留原申请日、商标注册程序

(一)术语定义

商标局对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驳回时,申请人可将该申请中初步审定通过的部分分割为另一件独立商标申请,分割后的新申请保留原商标申请的申请日期的商标注册专门程序。

通俗地讲就是:一件商标申请只有部分商品被驳回,申请人可以把审核通过的那部分拆成一件新申请继续走注册流程,新申请还沿用原来的申请日期。

(二)关键特征

触发前提:商标注册申请收到部分驳回通知;

时间限制:需在收到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效力规则:分割后新申请保留原申请日;

程序效果:原申请与分割生成的新申请分别继续审查流程。

(三)适用场景

商标注册申请部分商品被商标局驳回,申请人不愿放弃已通过审查的商品项目;需要分开处理驳回部分与初步审定部分的商标注册案件。

(四)典型案例

A公司提交一件包含10类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驳回其中4类商品,其余6类商品初步审定。A公司提出分割申请,将6类通过审查的商品拆分为新申请。

裁判要点:分割申请符合法定时限与条件,分割后的新申请保留原申请日,予以公告,被驳回的4类商品可另行走驳回复审程序。

(五)关联词条

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驳回复审、商标初步审定、申请日

2、商标移转

英文对应:Trademark Transfer by Operation of Law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注册商标权属变动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标签:非交易权属变动、继承取得商标权、一并移转、商标公告生效

(一)术语定义

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法定事由发生权利归属变动,权利继受人凭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商标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近似商标应当一并移转,自公告之日起继受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通俗地讲就是:不是买卖交易,而是因为继承、企业合并等原因拿到商标,要去商标局办手续;相同近似商标要一并过户,办完公告才算正式拿到商标权利。

(二)关键特征

发生原因:排除买卖类转让,基于继承、承继等法定事实;

程序要件:必须提交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办理移转登记;

一并义务:相同类似商品上相同近似商标应当一并移转;

权利起算:专用权自移转公告发布之日起归属于继受人。

(三)适用场景

自然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注册商标;企业合并、分立发生商标权利承继;司法裁判导致商标权属变更等非买卖情形下商标权利流转。

(四)典型案例

自然人丙拥有一件注册商标,丙去世后其子丁继承该商标,丁持继承公证文书向商标局申请商标移转,未一并移转同类别近似商标。

裁判要点:商标局通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视为放弃移转申请;补正完成核准后发布公告,丁自公告日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

(五)关联词条

商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变更、商标公告、近似商标

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英文对应:Madrid System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Registra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国际保护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标签: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原属国、海外商标布局

(一)术语定义

依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办理的跨国商标注册,分为以中国为原属国向外申请的国际注册、以及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两类。

通俗地讲就是:利用马德里体系,提交一份申请就可以同时在多个缔约国获得商标保护,不用分别向每个国家单独递交注册申请。

(二)关键特征

制度基础: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两套国际规则;

申请类型:向外国际注册、他国国际注册延伸保护至中国;

原属国绑定: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需要满足住所、营业所或者国籍条件;

渠道区分:部分业务通过商标局递交,部分事项可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办理。

(三)适用场景

中国企业、个人同时在多个缔约国进行商标海外布局;国外主体通过马德里体系将商标保护延伸至我国境内。

(四)典型案例

国内E企业已有国内注册商标,通过我国商标局提交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指定二十余个缔约方寻求商标保护。

裁判要点:申请人符合原属国资格,材料齐全由商标局转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由国际局完成国际注册登记,各被指定缔约国分别开展审查。

(五)关联词条

领土延伸申请、原属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基础注册、基础申请

4、领土延伸申请

英文对应:Territorial Extension Applica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国际保护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标签: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缔约方、域外商标效力拓展

(一)术语定义

马德里体系下,已经完成国际注册的商标,将商标保护效力拓展到某一个或者多个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缔约方所提交的申请。

通俗地讲就是:已经取得国际注册的商标,追加申请在某个成员国获得商标法律保护。

(二)关键特征

前提基础:必须以一件有效的马德里国际注册为基础;

法律效果:使该商标在被指定缔约方获得商标保护;

审查规则:被指定缔约方在法定驳回期限内完成审查;

特殊客体:三维、声音、集体、证明商标延伸保护需要额外提交材料。

(三)适用场景

马德里国际注册之后,后续追加需要保护的缔约国;他国国际注册申请领土延伸至中国接受我国商标局审查。

(四)典型案例

一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完成的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提交领土延伸申请指定中国,要求保护声音商标。

裁判要点:申请人应当自国际注册登记起三个月内提交声音商标申请配套材料,逾期未提交,商标局驳回该领土延伸申请。

(五)关联词条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国际注册驳回期限、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声音商标

5、商标评审

英文对应:Trademark Review and Adjudica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行政确权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标签: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无效宣告、商标争议审理

(一)术语定义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审理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注册商标无效宣告、撤销复审等商标确权争议案件的专门行政审理活动。

通俗地讲就是:当事人不服商标局作出的决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者申请宣告商标无效,由商评委对商标争议进行审理裁决的整套程序。

(二)关键特征

审理主体:专门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行使;

案件范围:复审、无效宣告等商标确权争议;

审理模式:书面审理为主,可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启动口头审理;

裁判形式:作出裁定或者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适用场景

不服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提起复审;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提起复审;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不服商标局撤销商标决定提起复审。

(四)典型案例

F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F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启动商标评审程序。

裁判要点: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申请人复审事实理由进行全面审理,依法作出复审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关联词条

驳回复审、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商标评审口头审理、商标行政诉讼

6、商标评审口头审理

英文对应:Oral Hearing in Trademark Review and Adjudica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评审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标签:商评委审理方式、言辞辩论、缺席评审、程序撤回

(一)术语定义

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请求或者案件实际需要,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以当面言辞陈述、辩论的方式审理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形式。

通俗地讲就是:商评委不只是看书面材料,通知双方到场当面陈述理由、互相辩论,开庭式审理商标确权纠纷。

(二)关键特征

启动方式:依当事人请求或者商评委依职权决定;

程序通知:开庭十五日之前书面告知当事人时间地点;

程序后果:申请人不到场视为撤回评审申请;被申请人不到场可以缺席评审。

(三)适用场景:

案情复杂、证据多、事实争议大的商标复审、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主动申请当面陈述辩论的商标评审案件。

(四)典型案例

G公司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对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争议极大,商评委决定开展口头审理并书面通知双方。

裁判要点:被申请人收到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口头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缺席评审,依据在案证据作出裁定。

(五)关联词条

商标评审、评审申请撤回、商标无效宣告、驳回复审

7、商标注册簿

英文对应:Trademark Register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官方档案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

标签:法定权利凭证、商标档案、注册事项记载、证据效力

(一)术语定义

由商标局依法设置,专门记载注册商标全部注册事项的官方法定登记簿;《商标注册证》记载事项与商标注册簿不一致,除有证据证明登记簿存在错误之外,以商标注册簿记载为准。

通俗地讲就是:国家商标局保存的官方总台账,所有注册商标信息全部登记在这里;商标证书写错的,以官方台账记录为准。

(二)关键特征

设置主体:国家商标局;

记载内容:全部注册商标注册及变更、转让、续展等事项;

证据效力:高于商标注册证,是判断商标权利状态的根本依据。

(三)适用场景

核对商标权利真实状态;商标证书与实际权利信息冲突;行政、司法程序中调取商标权利档案。

(四)典型案例

H所持纸质《商标注册证》记载的注册人地址存在打印错误,但是商标注册簿登记地址正确。

裁判要点:无证据证明商标注册簿存在错误,商标权利状态以商标注册簿记载内容为准。

(五)关联词条

商标注册证、商标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档案

8、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英文对应:Trademark Agency Practitioner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代理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

标签:商标代理机构、禁止个人受托、代理签字义务

(一)术语定义

在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内部,专门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商标业务。

通俗地讲就是:商标事务所、律所里面专门做商标业务的工作人员,个人不能私下接客户,所有业务必须以所在代理机构名义承接。

(二)关键特征

依附主体:隶属于商标代理机构,不允许独立个人执业;

禁止行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

文书义务:提交商标申请文件除加盖机构公章,还需要从业人员签字。

(三)适用场景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异议、复审、无效等各类商标业务;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报送从业人员信息。

(四)典型案例

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周某,私下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办商标注册,未通过所属代理机构办理。

裁判要点:该行为违反法规,从业人员不得个人承接商标委托,相关代理行为不符合法定代理形式。

(五)关联词条

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商标代理

9、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英文对应:Filing of Trademark Agency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代理监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标签:代理准入程序、代理机构信息报送、业务开展前提

(一)术语定义

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商标代理业务,应当向商标局履行的信息报备手续;需要提交主体证明、机构基础信息、从业人员名单等材料。

通俗地讲就是:公司或者律所想代理商标局、商评委的业务,要向商标局报备机构和人员信息,完成备案开展相关代理业务。

(二)关键特征

备案对象:服务机构以及开展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

备案材料:主体证明、机构基础信息、从业人员名单;

法律效果:完成备案方可正常开展商标局、商评委项下商标代理业务。

(三)适用场景

新设立商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变更名称、地址、从业人员,更新备案信息。

(四)典型案例

I法律服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未向商标局办理备案,直接代理客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裁判要点:未履行备案手续,相关代理业务不符合监管要求,商标局对代理机构开展代理机构信用档案记录。

(五)关联词条

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10、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

英文对应:Credit File of Trademark Agency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代理监管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

标签:代理机构惩戒、公开通报、执业记录、信用监管

(一)术语定义

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商标局建立,专门记载商标代理机构基本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的信用档案;代理机构存在违法情形,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且记入信用档案。

通俗地讲就是:给商标代理机构建立信用记录,机构违法违规会被记录存档并且对外公开,作为监督管理的依据。

(二)关键特征

档案主体:全部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记录内容:机构基础信息、违法事实、处理通报;

监管作用:用于商标代理行业信用监督管理,对外公开通报。

(三)适用场景

商标代理机构出现虚假宣传、利益冲突代理、违法代理等情形;行政机关开展商标代理行业监督检查。

(四)典型案例

某商标代理机构同一案件同时代理冲突双方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该违法情形公开通报并记入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

裁判要点:该行为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予以公开通报,记入机构信用档案,作为后续监管的重要参考。

(五)关联词条

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利益冲突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备案

11、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

英文对应:Suspension of Accepting Trademark Agency Services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代理惩戒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

标签:代理惩戒、期限惩戒、永久惩戒、官方公告

(一)术语定义

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存在违法情形的商标代理机构作出惩戒,在确定期限内不再接受该机构提交的各类商标代理业务,期限届满恢复受理;情节严重的可以永久停止受理,处理结果在官方网站公告。

通俗地讲就是:代理机构严重违法,商标局和商评委一段时间内不接收该机构递交的全部商标业务;严重的永久不接收,处理结果网上公开。

(二)关键特征

作出机关: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惩戒幅度:六个月以上直至永久停止受理;

程序后果:期满自动恢复受理;全部处理决定官方网站公告公示。

(三)适用场景

商标代理机构存在商标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各类违法代理行为,行政机关作出惩戒。

(四)典型案例

商标代理机构J多次伪造证据材料提交商标案件,商标局作出停止受理该商标代理业务十二个月的决定并官网公告。

裁判要点:惩戒决定生效期间,商标局、商评委不再接受J机构提交的各类商标代理申请;十二个月期限届满自动恢复受理。

(五)关联词条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利益冲突委托、商标代理惩戒

12、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

英文对应:Pledge of Registered Trademark Exclusive Righ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知识产权担保物权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标签:权利质押、商标质权登记、担保融资、质权公告

(一)术语定义

债务人为担保债务履行,将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财产设立权利质权;出质人和质权人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质权登记,由商标局予以公告。

通俗地讲就是:拿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做质押担保借钱,双方签质押合同,要一起到商标局办质押登记并且公告,商标质权才依法设立。

(二)关键特征

标的客体:注册商标专用权;

生效要件:书面质押合同加上商标局办理登记;

公示方式:商标局对商标质权办理登记并对外公告。

(三)适用场景

企业以商标权进行融资担保;债权人为保障债权实现设定知识产权质押;处置质押商标清偿到期债务。

(四)典型案例

K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自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设立质押担保,双方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但未共同向商标局办理登记。

裁判要点:未办理商标局质权登记,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没有依法设立,银行不享有商标质权。

(五)关联词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知识产权质押、商标变更、商标转让

13、三年不使用撤销正当理由

英文对应:Legitimate Ground for Non‑Use in Three‑Year Cancellation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使用管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标签: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不使用抗辩、商标维持、阻却撤销事由

(一)术语定义

在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程序中,商标注册人客观上无法实施商标使用行为,不可归责于注册人的法定客观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以及其他正当理由,可以阻却商标被撤销。

通俗地讲就是:别人申请撤销你的商标,说你连续三年没用;如果你有地震、政策管控、企业破产清算这类客观原因没用商标,可以不撤销你的注册商标。

(二)关键特征

归责原则:不能归责于商标注册人自身主观不愿使用;

法定列举:不可抗力、政府政策限制、破产清算;

法律效果:存在正当理由,商标不因三年不使用被撤销。

(三)适用场景

他人提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答辩,举证证明未使用商标存在客观障碍。

(四)典型案例

L企业持有的注册商标,因政府行业政策管控,对应商品禁止生产销售,被他人提起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裁判要点:属于政府政策性限制,构成三年不使用撤销的正当理由,该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五)关联词条

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商标使用证据、注册商标撤销

14、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

英文对应:Illegal Business Turnover of Trademark Infringemen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行政执法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标签:侵权数额计算、行政处罚基准、侵权商品价值、行政执法裁量

(一)术语定义

商标行政执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据以确定行政处罚幅度的侵权涉案价值,综合侵权商品售价、标价、实际销售均价、被侵权商品市场中间价、侵权人营业收入等因素综合核算。

通俗地讲就是:市场监管部门办商标侵权案子,算侵权涉案价值的计算口径,用来作为罚款多少的计算基础。

(二)关键特征

适用场景:商标侵权行政查处;

计算要素:销售价、标价、市场中间价、侵权营业收入等多维度参考;

制度作用:作为行政处罚裁量的重要事实依据。

(三)适用场景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销售、制造商标假冒侵权商品;计算侵权案件涉案金额,作出行政处罚。

(四)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部门查获M商家库存大量侵权商品,侵权商品尚未对外销售,没有实际销售记录。

裁判要点:可以按照侵权商品标价或者被侵权商品市场中间价核算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作为行政处罚裁量依据。

(五)关联词条

商标侵权行为、商标行政处罚、侵权商品、销售侵权商品

15、商标侵权合法取得情形

英文对应:Lawful Acquisition in Trademark Infringement Cases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侵权免责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九条

标签:销售者免责、来源抗辩、停止销售、提供者通报

(一)术语定义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能够提交法定形式证据证明商品来源合法,构成来源抗辩;该情形仅免除赔偿责任,仍然应当停止销售,行政机关要通报上游供货商所在地主管部门。

通俗地讲就是:卖货的人不知道卖的是侵权假货,如果合同、进货发票、供货单据齐全,可以不用赔钱,但是必须停止继续卖假货,监管部门会通报上游供货商。

(二)关键特征

主观要件:销售者主观不知情;

证据要件:进货合同、发票、供货清单等法定证据;

法律后果: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但负有停止销售义务;行政机关通报上游供货方。

(三)适用场景

销售者被起诉商标侵权;市场监管查处销售侵权商品,销售者主张来源合法抗辩。

(四)典型案例

N店铺销售侵权商品,但是不知道商品侵权,提交完整进货合同、进货发票,能够指明上游供货商。

裁判要点:属于商标侵权合法取得情形,销售者免于承担赔偿责任,责令停止销售,办案机关将案件线索通报供货商属地监管部门。

(五)关联词条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商标侵权免责、侵权商品来源

16、商标权属存在争议

英文对应:Disputed Ownership of Trademark Right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行政执法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

标签:侵权案件中止、权利待定、权属诉讼、行政确权程序

(一)术语定义

在查处商标侵权行政案件过程中,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利归属,正处在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确权程序或者人民法院权属诉讼审理之中,权利归属尚未最终确定的案件状态。

通俗地讲就是:办商标侵权案子的时候,这个商标到底归谁,还在打官司或者商评委还在审理,权利是谁还没有最终结论。

(二)关键特征

时间节点:发生在商标侵权查处过程中;

争议事由:商标权属处在行政确权或者民事诉讼过程;

程序影响:权属未定会影响侵权案件定性处理。

(三)适用场景

市场监管机关查处商标侵权,涉案商标正处于权属纠纷的行政或司法审理程序。

(四)典型案例

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查处O公司商标侵权,但是涉案注册商标正在法院进行权属确权诉讼,尚未作出生效裁判。

裁判要点:涉案商标权属存在争议,应当考虑权属审理结果对侵权案件定性的影响,视情况处理侵权查处程序。

(五)关联词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权属纠纷、商标行政查处

17、商标代理利益冲突委托

英文对应:Conflict‑of‑interest Entrustment in Trademark Agency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商标代理禁止行为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标签:代理执业禁止、双方代理、扰乱代理市场秩序、代理惩戒

(一)术语定义

商标代理机构在同一个商标案件当中,同时接受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两方当事人委托办理商标业务,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代理行为。

通俗地讲就是:一件商标纠纷里面,代理机构既帮原告,又帮被告,两边都接委托,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规代理行为。

(二)关键特征

行为场景:同一商标案件内部;

行为模式:代理有利益冲突的双方当事人;

法律定性:属于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后果:可以给予代理机构行政处罚、记入信用档案、停止受理代理业务。

(三)适用场景

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复审等对审商标案件,代理机构同时代理争议对立双方。

(四)典型案例

P商标代理机构,在同一件商标无效宣告案件当中,既接受无效宣告申请人委托,又接受被申请商标注册人的委托。

裁判要点:该行为构成商标代理利益冲突委托,属于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依法予以查处并记入代理机构信用档案。

(五)关联词条

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18、国际注册商标驳回期限

英文对应:Refusal Period for International Registered Tradema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马德里国际注册审查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标签:领土延伸、马德里体系、审查时限、三年不使用撤销起算点

(一)术语定义

马德里体系领土延伸申请,被指定缔约方依法开展审查、作出驳回通知的法定期限;该期限届满是后续提起撤销、无效宣告程序重要时间起算基准。

通俗地讲就是: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保护延伸到中国,商标局要在国际规则规定的时限内作出驳回;这个时间到期之后,才可以启动三年不使用撤销等后续程序。

(二)关键特征

制度来源: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国际规则;

程序意义:该期限届满,是国际注册商标提起撤销、无效程序的时间起算节点;

例外情形:如果处在驳回复审、异议程序,则以准予注册决定生效时间作为起算点。

(三)适用场景

针对指定中国的国际注册商标,申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

(四)典型案例

一件领土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商标驳回期限届满,无驳回通知;第三方自驳回期限届满满三年,向商标局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裁判要点:满足程序时间条件,商标局受理该撤销申请,对该国际注册商标开展三年不使用撤销审查。

(五)关联词条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商标无效宣告

19、商标注销

英文对应:Cancellation of Registered Tradema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注册商标权利消灭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标签:依申请注销、权利终止、交回商标注册证、注销公告

(一)术语定义

商标注册人主动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放弃全部注册商标权利;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起发生效力,原《商标注册证》作废并予以公告。

通俗地讲就是:商标权利人自己主动不要这个商标了,向商标局提交注销申请;商标局收到申请那天商标权利就消灭,证书作废并且对外公告。

(二)关键特征

启动方式:商标注册人主动申请,不属于撤销、无效宣告;

权利终止时点: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程序义务:申请注销应当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公示要求:核准后予以商标公告。

(三)适用场景

企业不再使用注册商标,主动放弃全部商标权利;商标权利主体消亡,相关主体申请注销全部商标。

(四)典型案例

Q公司业务调整,不再经营原有品牌,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自己持有的一件完整注册商标,并交回商标注册证。

裁判要点:商标局核准注销,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局收到注销申请之日终止,发布注销公告,原商标注册证作废。

(五)关联词条

商标部分注销、注册商标撤销、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商标注册证

20、商标部分注销

英文对应:Partial Cancellation of Registered Trademark

核心分类:知识产权法 / 商标法 / 注册商标权利消灭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

标签:部分商品放弃、限缩保护范围、重新核发证明、注销公告

(一)术语定义

商标注册人申请仅注销注册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保留其余商品项目上的商标专用权;商标局核准后,就保留的商品项目重新核发相关证明,并予以公告。

通俗地讲就是:商标权利人不想在某几类商品上继续持有商标,但其余商品上还要保留商标权利,只申请放弃部分商品的商标保护。

(二)关键特征

效力范围:仅消灭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权利存续:其余核定商品上商标权利继续有效;

文书处理:核准后重新核发商标相关证明;

公示要求:发布对应更正、注销事项公告。

(三)适用场景

商标注册人经营范围缩减,主动放弃部分商品项目上的商标保护,保留剩余项目商标权利。

(四)典型案例

R企业的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在8项商品上,企业只希望放弃其中3项商品上的商标保护,申请商标部分注销。

裁判要点:商标局核准部分注销,该商标仅在3项申请注销的商品上权利终止,剩余5项商品继续享有专用权,重新核发证明并公告。

(五)关联词条

商标注销、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核定使用范围、商标变更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