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核心术语第一部分

基础原理、原则制度与前置配套规则(1-100)

1、民事诉讼

英文对应:Civil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总则 / 基础概念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标签:民事权益争议、法院审判、平等主体、私权纠纷

(一)术语定义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财产关系、人身关系民事权益纠纷,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程序审理、裁判,以解决私权争议的司法活动。

简单地说就是老百姓、企业之间因欠钱、房产、婚姻等人身或财产矛盾,起诉到法院由法官审理断纠纷的整套司法活动。

(二)关键特征

主体平等:当事人均为民事平等主体,不存在行政上下级;

客体特定:仅处理人身、财产类私权争议;

程序法定: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全部审判、执行规则;

公力救济:替代私力和解,由国家审判权居中解决矛盾。

(三)适用场景

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离婚分家、侵权损害、劳动争议等各类民事纠纷起诉审理。

(四)典型案例

张某借钱到期拒不归还,李某向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开庭审理作出还款判决。

裁判要点:双方属于平等自然人财产争议,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依法适用民诉普通程序审理。

(五)关联词条

民事诉讼法、民事审判权、起诉、当事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诉讼法

英文对应:Civil Procedure Law

核心分类:程序法 / 民事诉讼基础立法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

标签:民事程序规范、审判执行规则、当事人权利、法院职权

(一)术语定义

国家制定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全部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程序法律,规定从起诉立案、审理、再审到强制执行全流程统一规则。

简单地说就是专门管民事打官司流程的法律,写明起诉、开庭、上诉、强制执行每一步标准。

(二)关键特征

部门法属性:独立程序法,区别民法典实体法;

适用范围:所有国内民事、涉外民事审判执行案件;

双重规范:同时约束法院司法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

兜底效力:无规定可参照相关司法解释。

(三)适用场景

全部一审、二审、再审、执行、特别、督促、公示催告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某小额欠款纠纷审理中,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规定简化传唤流程。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民事金钱纠纷,审理程序严格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执行。

(五)关联词条

民事诉讼、民事审判权、管辖、审判程序、强制执行

3、民事审判权

英文对应:Civil Judicial Pow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法院职权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标签:法院专属、居中裁判、事实认定、法律适用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的对民事权益争议进行受理、审理、事实核查、适用法律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国家司法权力,仅能由各级人民法院专属行使。

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法院才有权力审理民事官司、判定谁对谁错、给出生效裁判。

(二)关键特征

主体专属:仅各级人民法院拥有,行政机关无权审判民事纠纷;

中立性:法院居中,不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

职权范围:包含立案、调查、庭审、裁判、纠错;

强制性:生效裁判具备国家强制执行力。

(三)适用场景

所有民事案件立案开庭、证据调取、作出判决、再审纠错环节。

(四)典型案例

双方房产争议协商无果,只有基层法院可行使民事审判权审理确权。

裁判要点:房产权属民事争议,依法由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居中裁判。

(五)关联词条

民事诉讼、独立审判原则、生效裁判、强制执行

4、诉讼权利

英文对应:Litigation Right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当事人权利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第五十二条

标签:平等享有、起诉上诉、举证辩论、处分权

(一)术语定义

民事诉讼过程中,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平等享有的各类程序性权利,涵盖起诉、答辩、举证、辩论、上诉、申请再审、和解、撤回诉求等全部维权权利。

简单地说就是打官司时双方都能行使的合法权利,比如举证、反驳、不服上诉、撤诉等。

(二)关键特征

平等原则:原被告诉讼权利完全对等,不存在权利差异;

处分属性: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行使或放弃;

法定范围:全部权利由民诉法明文列举;

司法保障:法院不得限制、剥夺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

(三)适用场景

立案、庭审、二审、再审、执行全流程当事人维权行为。

(四)典型案例

一审败诉当事人在十五日内行使上诉权利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理。

裁判要点: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诉诉讼权利,法院应当接收上诉材料立案二审。

(五)关联词条

处分原则、辩论原则、当事人、诉讼义务、上诉

5、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英文对应:Civil Right and Obligation Relationship

核心分类:民法实体 / 民事诉讼审理客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标签: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权利负担、民事争议基础

(一)术语定义

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法典、民事法律形成的人身、财产层面权利与对应的义务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需要审理、厘清核心争议对象。

简单地说就是人与人、企业之间婚姻、物权、合同等产生的一方享有权利、一方承担义务法律关系。

(二)关键特征

二分类型:人身类(婚姻、监护)、财产类(买卖、借贷);

相对性:权利与义务一一对应;

争议根源:一方不履行义务、侵害对方权利;

审理核心:民事诉讼以厘清该关系为裁判基础。

(三)适用场景

借款债权债务、房屋所有权、夫妻婚姻身份、子女监护、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四)典型案例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有收房款权利,乙有付款收房义务,双方产生权利义务纠纷提起民事诉讼。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房屋买卖财产权利义务争议,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五)关联词条

民事诉讼、民事违法行为、合同纠纷、身份关系诉讼

6、民事违法行为

英文对应:Civil Illegal Act

核心分类:民法典 / 民事责任基础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标签:违约、侵权、侵害私权、民事责任、诉讼事由

(一)术语定义

民事主体不履行合同义务、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民事权利,违反民事法律规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返还、履约等民事责任的行为,是提起民事诉讼主要事实依据。

简单地说就是欠钱不还、损坏他人财物、婚内出轨、拒不交房等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受害方可起诉追责。

(二)关键特征

违法对象:违反民法典、商事民事法律,不触及刑法;

后果:仅承担民事赔偿、返还、履行等责任;

构成诉讼事由:民事违法行为是原告起诉核心事实;

归责多样:过错、无过错责任区分情形。

(三)适用场景

合同违约、人身损害、财产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

(四)典型案例

王某驾驶电动车撞伤路人李某,侵害李某健康权,属于民事侵权违法行为,李某起诉索赔。

裁判要点:被告实施人身侵权民事违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医疗费等损害赔偿责任。

(五)关联词条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侵权行为、违约责任、起诉条件

7、同等原则

英文对应:Principle of Equal Litigation Right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涉外诉讼总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一款

标签:外籍当事人、国民待遇、诉权平等、涉外基础原则

(一)术语定义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享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承担同等诉讼义务,不得差别对待、限制其程序权利。

简单地说就是外国人、境外公司在中国打民事官司,和我国普通人、企业拥有一模一样的打官司权利。

(二)关键特征

适用主体:所有境外自然人、境外商事主体;

基准规则:国民平等待遇;

适用范围:审判、执行全流程诉讼权利;

约束边界:受对等原则例外限制。

(三)适用场景

中外企业外贸货款纠纷、外籍人士国内人身损害、涉外婚姻诉讼。

(四)典型案例

德国公民因商场产品质量受损,向国内法院起诉,完整享有举证、上诉全部诉讼权利。

裁判要点:本案外籍原告适用同等诉讼权利原则,与本国当事人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五)关联词条

对等原则、涉外民事诉讼、诉讼权利

8、对等原则

英文对应:Reciprocity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涉外诉讼总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二款

标签:反制限制、权利对等、涉外平衡规则

(一)术语定义

若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组织在我国参与民事诉讼时,施加同等程度权利限制,实现司法权利对等制衡。

简单地说就是别的国家限制中国人在当地打官司的权利,我们也对等限制该国当事人在国内诉讼权利。

(二)关键特征

被动适用:他国先实施限制才启动;

对等匹配:限制范围、程度完全一致;

补充规则:是同等原则例外兜底条款;

仅适用于涉外民事案件当事人。

(三)适用场景:外国立法限制我方当事人举证、上诉权利的涉外案件。

(四)典型案例

某国法律禁止中国企业在当地提起产品侵权索赔,我国法院对该国企业同类国内诉讼施加举证限制。

裁判要点:该国对我国主体诉讼权利实施歧视性限制,依据对等原则约束其境内企业诉讼权利。

(五)关联词条

同等原则、涉外民事诉讼、诉讼权利限制

9、独立审判原则

英文对应:Independent Trial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基本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条

标签:法院独立、不受行政团体个人干涉、依法裁判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民事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任何个人的非法干涉,仅服从法律、以事实和法律作为裁判唯一依据。

简单地说就是法院审民事案子不受政府、单位、个人插手,只依照法律公平判决。

(二)关键特征

独立主体:人民法院整体独立,非法官个人独立;

排除干涉:禁止行政、社会组织、私人干预案件审理;

约束边界:必须严格依照实体、程序法律裁判;

监督配套:人大、检察法律监督合法合规,不属于非法干涉。

(三)适用场景

全部一审、二审、再审民事案件审理裁判环节。

(四)典型案例

某行政单位试图干预民间借贷案件判决,法院依照独立审判原则不予采纳外部意见,依法裁判。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独立行使民事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非法干涉,严格依据事实法律作出判决。

(五)关联词条

民事审判权、公开审判制度、民事诉讼法律监督

10、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英文对应:Based on Facts, Governed by Law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基本原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

标签:事实查明、法律适用、裁判双重标准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审理一切民事案件,必须以查证属实的案件客观事实作为裁判基础,同时严格依据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程序法律作出判决、裁定,两项标准缺一不可。

简单地说就是判民事案子一方面查清真实案情,另一方面严格对应法律条文下结论。

(二)关键特征

事实层面:所有证据当庭质证、查证属实才能定案;

法律层面:实体、程序法律统一作为裁判依据;

强制标准:所有民事裁判必须同时满足两项要求;

纠错依据: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均为再审法定事由。

(三)适用场景

庭审证据核查、合议庭评议、一、二审、再审裁判制作。

  • 典型案例

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完整核查送货、付款证据,再依据民法典合同条款判决违约责任。

裁判要点:本案审理完整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民事法律,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原则。

(五)关联词条

合议庭评议、再审法定事由、证据质证

1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英文对应:Equal Litigation Rights for Parti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通用基本原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标签:原被告对等、权利义务平衡、禁止差别对待

(一)术语定义

民事诉讼中原告、被告、第三人各方当事人,不分身份、财产、社会地位,依法享有完全对等诉讼权利,承担对应诉讼义务,法院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设置权利差异。

简单地说就是原告和被告打官司拥有同等权利,起诉、反驳、举证、上诉机会完全对等,法官不能偏向一方。

(二)关键特征

全程平等:立案、庭审、上诉、执行全流程无权利歧视;

权利对称:原告可起诉,被告可反诉;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义务均衡:权利对等配套对等诉讼义务;

司法保障:法院有义务保障弱势当事人平等行使权利。

(三)适用场景

所有国内普通民事一审、二审案件。

(四)典型案例

原告大企业、被告低收入个人,法院同等保障双方举证、当庭辩论权利。

裁判要点:无论当事人经济、社会地位差异,双方诉讼权利完全平等,法庭平等予以保障。

(五)关联词条

诉讼权利、辩论原则、处分原则、同等原则

12、自愿合法调解原则

英文对应:Voluntary and Legal Mediation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调解核心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第九十六条

标签:自愿协商、内容合规、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组织调解,但调解启动、达成和解必须完全出于当事人真实自愿;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不得久调不决。

简单地说就是法官劝双方和解不能强迫,商量的内容不能违法,谈不拢必须及时下判决。

(二)关键特征

双重硬性标准:自愿、合法缺一不可;

禁止强制:不得以施压、限制程序方式逼迫调解;

底线约束:协议不得损害国家、他人、公共利益;

分流规则:调解失败立即转入判决程序。

(三)适用场景

庭前先行调解、庭审调解、二审调解全流程调解工作。

(四)典型案例

法官多次劝说被告高价赔偿,原告明确拒绝调解,法院及时开庭作出一审判决。

裁判要点:当事人享有拒绝调解的自愿权利,调解不成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实体判决。

(五)关联词条

调解协议、调解书、调解反悔、二审调解

13、合议制度

英文对应:Collegial Panel Syste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组织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标签:多名审判人员、集体评议、少数服从多数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审理重大、疑难、二审、再审、选民资格等案件,由三名及以上单数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集体开庭、评议,按照多数意见作出裁判的审判组织制度。

简单地说就是复杂、二审案子由三名以上法官 / 陪审员一起审理,多数人意见作为判决结果。

(二)关键特征

人员单数:合议庭人数必须为 3、5 等奇数;

集体审理:共同参与开庭、证据核查;

评议规则: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意见记入笔录;

适用范围:排除简易小额独任案件。

(三)适用场景

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选民资格、复杂疑难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股权纠纷二审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评议,以多数意见作出改判判决。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二审民事案件,依法适用合议制度集体审理评议。

(五)关联词条

合议庭、独任审理、审判长、合议庭评议

14、回避制度

英文对应:Recusal Syste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公正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利害关系、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公正审判

(一)术语定义

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与案件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债权债务、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应当主动退出案件;当事人也可书面、口头申请其退出审理流程。

简单地说就是法官、鉴定人跟案子当事人有关系,必须躲开不参与审案,当事人也能申请换人。

(二)关键特征

适用主体:审判、记录、鉴定、勘验、翻译全部人员;

回避事由:法定利害关系清单;

两种启动:自行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

审批分级:审判长、院长分级审批回避申请。

(三)适用场景

所有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庭审、鉴定环节。

(四)典型案例

承办法官是原告表哥,主动自行回避,法院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裁判要点: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利害关系,依法适用回避制度退出本案审理。

(五)关联词条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利害关系、回避复议

15、公开审判制度

英文对应:Public Trial Syste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司法公开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标签:庭审公开、公众旁听、文书上网、不公开例外

(一)术语定义

人民法院审理、宣判民事案件原则上全程对外公开,允许公民旁听庭审,裁判文书依法对外公示;涉及隐私、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案件可依法不公开开庭,但宣判一律公开。

简单地说就是民事官司开庭普通人可以旁听,判决书网上能查,只有隐私涉密案子不公开审,但结果必须公开。

(二)关键特征

开庭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宣判无例外,全部对外公开;

配套公示:庭审公告、裁判文书网络公开;

限制情形:隐私、国密、商业秘密、未成年人案件。

(三)适用场景

绝大多数合同、侵权、借贷普通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民间借贷公开庭审,法院提前三日发布开庭公告,允许群众到场旁听。

裁判要点:本案无涉密、隐私情形,严格适用公开审判制度开庭审理。

(五)关联词条

不公开审理、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公开查阅

16、两审终审制度

英文对应:Two-Trial Finality Syste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级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条

标签:一审、二审、终审、不得反复上诉

(一)术语定义

我国民事案件实行两级审理架构:当事人不服基层、中院一审裁判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二审;二审作出的判决、裁定为终审文书,不得再次上诉,仅能通过再审渠道纠错。

简单地说一个民事案子最多两级法院审理,二审结果就是最终结论,不能再上诉。

(二)关键特征

两级架构:基层一审 + 中院 / 高院二审;

二审终局:二审文书送达立即生效;

例外情形:小额、特别程序一审终审;

兜底纠错:再审不属于上诉审级。

(三)适用场景

普通买卖、借贷、侵权、婚姻可上诉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一审败诉当事人上诉至中院,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书终审无法再上诉。

裁判要点:本案适用两审终审制度,二审裁判为终局生效文书。

(五)关联词条

第二审程序、上诉期、终审裁判、一审终审

17、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

英文对应:Right to Litigate in Ethnic Languag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平等诉讼保障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

标签:少数民族、本地通用民族语言、翻译保障

(一)术语定义

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使用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文字;不通晓汉语的少数民族当事人,法院免费提供翻译协助参与诉讼。

简单地说少数民族群众打官司可以用本民族语言,法院配翻译,文书可配套民族文字版本。

(二)关键特征

地域适用:民族聚居区强制保障;

权利专属:少数民族当事人法定权利;

配套保障:免费翻译、双语诉讼文书;

不排斥国家通用语言并行使用。

(三)适用场景:新疆、西藏、内蒙古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牧区蒙古族当事人不通汉语,法院安排蒙古语翻译全程参与庭审。

裁判要点:依法保障当事人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同步提供庭审翻译服务。

(五)关联词条

涉外诉讼翻译、辩论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18、辩论原则

英文对应:Argument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庭审核心原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标签:当庭辩论、事实法律、双方质证、自主陈述

(一)术语定义

民事诉讼庭审全过程,双方当事人有权就案件全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问题自主进行陈述、反驳、质证、辩论,法院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作为裁判重要参考。

简单地说开庭时双方可以自由摆证据、讲道理、反驳对方,法官必须完整听取双方辩论。

(二)关键特征

贯穿全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均适用;

主体平等:原被告、第三人均享有辩论权;

内容宽泛:事实、证据、法律均可辩论;

裁判参考:辩论意见是法院认定事实重要依据。

(三)适用场景

所有民事案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

(四)典型案例

买卖合同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交货时间、违约金标准当庭充分辩论。

裁判要点: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权利,完整听取各方陈述意见后综合认定案件事实。

(五)关联词条

诉讼权利、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质证

19、诚信原则

英文对应:Good Faith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诉讼约束原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

标签:如实陈述、禁止虚假诉讼、如实举证、惩戒失信

(一)术语定义

所有民事诉讼参与人从事全部诉讼活动必须恪守诚实信用,不得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恶意串通虚假诉讼、隐瞒财产,违反诚信将受到罚款、拘留等司法惩戒。

简单地说打官司不能撒谎、造假证据、合伙虚构债务,弄虚作假法院会处罚。

(二)关键特征

约束全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全部适用;

行为禁令:禁止虚假陈述、虚假证据、恶意诉讼;

配套惩戒:罚款、拘留、驳回诉、移送刑责;

贯穿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

(三)适用场景

举证、庭审陈述、调解、财产申报、执行全部环节。

(四)典型案例

甲乙伪造借条提起虚假诉讼,法院依据诚信原则驳回诉求并分别罚款。

裁判要点:双方诉讼行为严重违背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予以司法惩戒。

  • 关联词条

虚假诉讼、恶意串通逃避执行、财产报告制度、证据质证

20、处分原则

英文对应:Disposition Princip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当事人权利处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标签:自主处置诉求、撤诉和解、放弃变更诉请、有限约束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自主决定是否起诉、是否撤诉、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达成和解、撤回上诉,自由处置自身民事与诉讼权利;处分不得损害国家、他人、公共利益。

简单地说当事人自己可以决定要不要告、告什么、中途撤诉和解,但不能为了害人恶意处分权利。

(二)关键特征

权利自主:处分权专属案件当事人;

法定边界:禁止恶意损害第三方权益;

覆盖范围:起诉、诉求、上诉、执行和解;

法院监督:违法处分行为法院不予准许。

(三)适用场景

立案、庭审变更诉求、撤诉、二审撤回上诉、执行和解。

(四)典型案例

货款纠纷庭审中原告自愿放弃部分利息诉求,法院依法准许。

裁判要点:原告在合法范围内自主处分自身诉讼请求,符合处分原则规定。

(五)关联词条

诉讼请求、撤诉、撤回上诉、执行和解

21、民事诉讼法律监督

英文对应:Procuratorial Supervision over Civil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检察监督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标签:检察院监督、审判、执行、抗诉检察建议

(一)术语定义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全部民事诉讼审判活动、强制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发现生效裁判、审理、执行存在违法情形,可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方式启动纠错程序。

简单地说检察院监督法院民事审判和强制执行,发现错案、违法办案可以提监督意见。

(二)关键特征

监督主体:各级人民检察院;

监督范围:一审、二审、再审、执行全流程;

两类监督手段: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监督后置:必须走完法院救济程序才可申请检察监督。

(三)适用场景

生效错案、庭审程序违法、执行违法、虚假诉讼监督。

(四)典型案例

检察院发现民间借贷生效判决采信伪造证据,依法提起民事抗诉。

裁判要点:检察机关依法行使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权,本案启动再审程序。

(五)关联词条

检察抗诉、检察建议、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审判监督程序

22、支持起诉

英文对应:Support for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益救济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标签:弱势群体、机关团体企业、协助起诉、不替代原告

(一)术语定义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于遭受侵害、无力单独起诉保护自身权益的弱势群体,可给予法律、经济协助,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团体不能替代当事人成为原告。

简单地说老人、劳动者、消费者被侵害无力起诉,工会、消协等单位帮忙协助打官司,不能自己当原告。

(二)关键特征

适用对象:弱势民事权益受侵害主体;

主体范围:机关、社团、企业;

行为边界:仅提供支持,不享有原告身份;

区分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不直接作为起诉主体。

(三)适用场景

劳动者被欠薪、老年人受家暴、消费者集体受损。

(四)典型案例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材料支持其起诉公司。

裁判要点:工会依法行使支持起诉职能,当事人主体资格仍为农民工本人。

(五)关联词条

公益诉讼、当事人、起诉条件、法律援助

23、在线诉讼

英文对应:Online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数字化诉讼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标签:线上立案、云庭审、电子送达、同等效力

(一)术语定义

经当事人同意,法院依托互联网线上平台办理立案、提交证据、开庭、调解、送达文书全部诉讼活动,线上诉讼行为与线下纸质、现场诉讼具备完全同等法律效力。

简单地说当事人不用去法院,手机电脑网上立案、开庭、收传票,线上操作和线下效力一样。

(二)关键特征

自愿前提:必须取得当事人同意方可适用;

全流程覆盖:立案、举证、庭审、送达、调解;

效力等同:电子文书等同于纸质原件;

例外情形:隐私、重大复杂案件可线下审理。

(三)适用场景

小额借贷、网购纠纷、简易民事案件线上审理。

(四)典型案例

异地消费者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立案、视频开庭调解退款。

裁判要点:双方均同意在线诉讼,线上庭审及调解文书合法有效。

(五)关联词条

电子送达、简便送达、简易程序、先行调解

24、变通补充规定

英文对应:Flexible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变通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标签:民族自治地方、地方立法、变通程序、报批生效

(一)术语定义

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实际特点,制定变通、补充民事诉讼法的地方性程序规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在本辖区适用,不得违背民诉法基础原则。

简单地说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结合本地情况出台民事诉讼补充规则,报批后当地法院适用。

(二)关键特征

专属主体:民族自治地方人大;

限制条件:不得抵触民诉法核心基本原则;

生效要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地域效力:仅在本自治区域内有效。

(三)适用场景:西藏、新疆、内蒙古等民族自治区民事程序细化规则。

(四)典型案例

某自治区结合牧区远距离诉讼特点制定线上诉讼变通补充规定,报批后实施。

裁判要点:本案审理适用本自治区经批准的民事诉讼变通补充规定。

(五)关联词条

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在线诉讼、管辖

25、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立案分工总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章

标签:法院分工、受理权限、级别地域专属、划分标准

(一)术语定义

划分各级、各地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权限分工的法律制度,明确某一纠纷应当由哪一级、哪一个法院立案审理,分为级别、地域、专属、协议管辖四大类。

简单地说不同民事案子分别归哪一层、哪个法院管,一套分工规则叫管辖。

(二)关键特征

分层分类:级别、地域、专属、协议管辖体系完整;

强制规则:专属管辖不可通过约定变更;

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取得管辖权;

异议救济:当事人可提管辖权异议。

(三)适用场景

所有民事案件立案前法院分工判定。

(四)典型案例

普通民间借贷由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管辖,原告不得直接向中院起诉。

裁判要点:本案标的无重大影响,依据地域管辖规则由基层法院受理。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异议

26、级别管辖

英文对应:Hierarchical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分类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

标签:四级法院、标的额、重大影响、一审分层

(一)术语定义

按照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案件社会影响、案件类型,划分基层、中级、高级、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规则。

简单地说按欠款多少、案子影响大小,区分一审归基层、中院还是高院审理。

(二)关键特征

四级分层:基层、中院、高院、最高院依次划分;

划分标准:标的额、涉外、辖区重大案件;

基层兜底:绝大多数普通民事一审归基层法院;

上下级可管辖权转移。

(三)适用场景

全部民事一审案件立案层级判定。

(四)典型案例

标的 5000 万重大股权纠纷,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裁判要点:本案诉讼标的巨大,属于本辖区重大案件,依法由高院级别管辖。

(五)关联词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转移、重大涉外案件

27、基层人民法院

英文对应:Grassroots People’s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机关层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标签:区县法院、普通民事一审、简易小额、派出法庭

(一)术语定义

设立在县、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法院,是我国四级法院最低层级,管辖绝大多数无重大影响、标的额标准以内普通民事一审案件,可设立乡镇派出法庭巡回办案。

简单地说区县一级法院,老百姓普通借钱、离婚、邻里纠纷都在这里一审。

(二)关键特征

层级最低;

案件兜底:普通小额、简单民事一审专属管辖;

内设派出法庭,巡回审理基层纠纷;

上诉法院为对应中级人民法院。

(三)适用场景

小额借贷、邻里侵权、普通离婚、本地买卖合同一审。

(四)典型案例

城区市民 5 万欠款纠纷,由本区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标的较小无重大影响,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级别管辖范围。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简易程序、巡回审理、中级人民法院

28、中级人民法院

英文对应: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机关层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标签:市级法院、重大涉外、大额标的、二审法院

(一)术语定义

设立在地级市、自治州的人民法院,管辖大额标的、重大涉外、本辖区重大影响民事一审案件,同时作为辖区基层法院上诉二审审理法院。

简单地说市里法院,管大额、涉外复杂案子,同时审理区县法院上诉案子。

(二)关键特征

双重职能:特殊一审 + 全部基层二审;

一审范围:大额、重大涉外、商事证券案件;

下辖多个基层法院;

上诉法院为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适用场景

千万级标的货款、涉外商事、基层民事上诉二审。

(四)典型案例

中外企业千万外贸纠纷,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重大涉外民事案件,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重大涉外案件、第二审程序、高级人民法院

29、高级人民法院

英文对应:Higher People’s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机关层级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标签:省级法院、省内重大、大额一审、中院上诉

(一)术语定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范围内标的巨大、全省重大影响民事一审案件,同时审理全市中院上诉二审案件。

简单地说省一级法院,管省内超大标的、全省知名重大民事案子,审理各地市中院上诉案件。

  • 关键特征

辖区覆盖全省;

一审仅限标的极高、全省重大案件;

二审对象为辖区全部中级法院;

上诉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

(三)适用场景

上亿标的股权、全省群体性重大民事纠纷、中院上诉再审。

(四)典型案例

省内大型企业上亿资产分割纠纷,由省高院一审管辖。

裁判要点:本案标的巨大、在本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高级法院享有一审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提审

30、最高人民法院

英文对应:Supreme People’s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最高审判机关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标签:全国最高、全国重大、再审提审、终审

(一)术语定义

国家最高审判机关,管辖全国范围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同时受理全国各高院生效裁判提审、当事人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案件,所有一审、提审裁判均为终审文书。

简单地说全国最高法院,管全国顶级重大民事案子,各地高院错案可提审,一次审理终局。

(二)关键特征

唯一最高审判机构;

一审门槛极高,极少受理普通民事;

拥有全国法院提审权限;

所有裁判一审终审,无上诉渠道。

(三)适用场景

全国范围重大商事、国有资产纠纷、各省高院再审申诉案件。

(四)典型案例

全国性大型集团百亿资产重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一审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行使一审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提审、终审裁判、审判监督程序

31、重大涉外案件

英文对应:Major Foreign-related Cas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级别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

标签:涉外主体、大额标的、重大影响、中院一审

(一)术语定义

当事人一方为外国企业、外籍自然人,涉案标的金额巨大,或者案件在国内、国际范围具备较大社会、经济影响的涉外民事纠纷,依法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管辖法院。

简单地说外国人、外企之间大额、影响大的跨境民事案子,市里中院一审。

(二)关键特征

涉外要素:主体、标的、事实具备涉外性;

重大标准:标的额高、行业影响力大;

专属一审法院:中级人民法院;

普通小额涉外案件归基层法院。

(三)适用场景

千万级跨境买卖、外资企业股权重大争议、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四)典型案例

欧美跨国企业国内上亿投资纠纷,属于重大涉外案件,中院一审。

裁判要点:案件主体境外、标的巨大,构成重大涉外案件,中级法院管辖。

(五)关联词条

中级人民法院、涉外民事诉讼、级别管辖

32、本辖区重大影响案件

英文对应:Cases with Major Impact Within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级别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

标签:区域影响力、群体性、大额标的、中院一审

(一)术语定义

案件诉讼标的数额巨大,涉及众多当事人,或者在本市、本省行业、社会层面具备广泛关注度、重大经济影响,对应中院、高院作为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

简单地说本地很多人牵涉、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民事案子,不由区县基层法院管。

(二)关键特征

地域限制:影响范围限定法院辖区;

两类判定:标的巨大、群体性民生纠纷;

分层匹配:市内重大归中院,省内重大归高院;

排除普通单人小额纠纷。

(三)适用场景

数百业主集体维权、上亿本土企业债务纠纷。

(四)典型案例

全市两百名购房者集体起诉开发商,属于本辖区重大影响案件,中院一审。

裁判要点:案件涉及众多当事人,在本市具备重大社会影响,中级法院一审管辖。

(五)关联词条

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诉讼代表人

33、地域管辖

英文对应: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分类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二条

标签:住所地、行为地、纠纷发生地、同级法院分工

(一)术语定义

同一层级不同地方人民法院之间,依据当事人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地域关联点划分一审民事案件受理分工,是最通用基础管辖规则。

简单地说同一个区县级别的法院,按被告住哪里、出事地点分案子归谁管。

(二)关键特征

同级法院之间划分;

基础标准:原告就被告原则;

细分类型:合同、侵权、票据、专属地域规则;

多连接点可多个法院共同管辖。

(三)适用场景

绝大多数普通借贷、买卖、侵权民事案件。

(四)典型案例

被告常年居住 A 区,原告起诉欠款,由 A 区基层法院地域管辖。

裁判要点:适用原告就被告地域管辖规则,本案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五)关联词条

被告住所地、合同纠纷管辖、侵权行为管辖、专属管辖

34、被告住所地

英文对应:Defendant’s Domici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基础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标签:原告就被告、户籍地、地域管辖核心

(一)术语定义

被告自然人户籍登记所在地,法人、其他组织主要注册办公机构所在地,是民事诉讼地域管辖最基础判定标准,实行原告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通用规则。

简单地说普通人户口所在地、企业注册地址,是起诉优先选择法院的标准。

(二)关键特征

自然人:户籍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优先;

法人:工商登记注册、主要办事机构;

管辖原则:原告就被告通用基准;

例外:身份诉讼可原告住所地管辖。

(三)适用场景

普通欠款、货物买卖、一般侵权纠纷地域判定。

(四)典型案例

被告户籍在 B 县,原告无特殊情形需向 B 县法院起诉。

裁判要点:本案无管辖例外,依据被告住所地确定地域管辖法院。

(五)关联词条

经常居住地、原告住所地、地域管辖

35、经常居住地

英文对应:Ordinary Residen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认定

法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条

标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医除外、优先住所地

(一)术语定义

自然人离开户籍户籍地后,连续稳定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住院就医除外;地域管辖判定时,经常居住地效力优先于户籍住所地。

简单地说离开户口所在地连续住满一年的城市,打官司优先按这个地方确定法院。

(二)关键特征

时间门槛:连续居住满 12 个月;

排除情形:住院治疗不计入;

效力顺位:经常居住地>户籍地;

适用全部自然人被告地域判定。

(三)适用场景

外出务工、异地定居自然人被告管辖判定。

(四)典型案例

被告户口在老家,连续在市区居住三年,案件由市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满一年,优先以经常居住地确定地域管辖。

(五)关联词条

被告住所地、地域管辖、原告住所地

36、原告住所地

英文对应:Plaintiff’s Domici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例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标签:被告下落不明、监禁、身份诉讼、原告所在地管辖

(一)术语定义

原告户籍或经常居住地,作为地域管辖例外标准,适用于被告失联、服刑、涉外不在国内、婚姻身份纠纷等特殊情形,原告可在本地起诉。

简单地说被告失踪、坐牢、长期国外,原告不用跑外地,在自己居住地法院起诉。

(二)关键特征

管辖例外,不通用;

四类法定适用情形;

同样区分户籍地、经常居住地;

仅适用于人身类、特殊被告案件。

(三)适用场景:被告服刑、失踪、涉外无住所、离婚诉讼。

(四)典型案例:被告常年旅居国外无国内住所,原告在本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裁判要点:被告境内无住所,本案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地域管辖。

(五)关联词条

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身份关系诉讼

37、身份关系诉讼

英文对应:Personal Status Litig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特殊案件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标签:婚姻、收养、监护、人身身份、原告住所地管辖

(一)术语定义

以当事人婚姻、亲子、收养、监护等人身身份法律关系作为审理标的的民事案件,被告不在国内、下落不明的,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简单地说离婚、解除收养、确定监护等人身关系官司,被告失联原告本地可起诉。

(二)关键特征

审理客体:纯粹人身身份,不含财产;

管辖优待:被告失联适用原告住所地;

专属程序规则:离婚出庭义务、调解前置;

不可适用小额诉讼排除类标准。

(三)适用场景:离婚、撤销收养、确认亲子关系、变更监护权。

  • 典型案例:被告外出失联两年,原告在户籍地起诉离婚。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身份关系诉讼,被告下落不明,原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原告住所地、离婚诉讼、监护、专属管辖

38、合同纠纷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for Contract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分类型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标签: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双法院可选

(一)术语定义

因买卖、借款、服务等各类合同产生纠纷,当事人可选择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约定、实际履行地法院提起诉讼,两地法院均具备管辖权。

简单地说合同欠钱、交货矛盾,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干活、交货地法院都能管。

(二)关键特征

双连接点: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两地法院共同管辖,原告任选其一;

可叠加协议管辖优先适用;

区分买卖、借款、服务合同履行地判定标准。

(三)适用场景: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服务承揽、租赁合同纠纷。

(四)典型案例:供货合同履行地在 C 市,被告户籍地 D 县,原告可任选 C 或 D 法院起诉。

裁判要点: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与合同履行地法院均享有管辖权,原告可选择其一立案。

(五)关联词条

合同履行地、协议管辖、地域管辖

39、合同履行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Contract Performan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合同管辖判定标准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

标签:交货收款地、义务履行地、合同管辖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实际履行交付货物、支付款项、提供服务等主要合同义务的地点,是合同纠纷地域管辖重要判定连接点,原告可单独向履行地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合同交钱、交货、干活的地方,当地法院可以受理合同官司。

(二)关键特征

分类型判定:借款、买卖、租赁履行地规则不同;

无约定以实际履行行为地点为准;

与被告住所地法院并行管辖;

线上买卖合同以收货地为履行地。

(三)适用场景:网购、线下买卖、借款、房屋租赁纠纷管辖。

(四)典型案例:线上购物收货地址在本区,买卖合同履行地为本区,本区法院可立案。

裁判要点:网络买卖合同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院享有本案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合同纠纷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

40、保险合同纠纷

英文对应:Insurance Contract Dispu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标签:被告住所地、保险标的物所在地、财产人身保险区分

(一)术语定义

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保险理赔、保费缴纳纠纷,除被告保险公司住所地法院外,财产保险可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人身保险仅被告住所地管辖。

简单地说车险、财产险官司,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财物所在地法院都能受理;人寿险只能保险公司所在地起诉。

(二)关键特征

财产保险双管辖:被告、标的物所在地;

人身保险单一管辖:仅保险公司住所地;

标的物:车辆、厂房、货物等投保财产;

属于特殊地域管辖类别。

(三)适用场景:车险理赔、企业财产险、人寿保险纠纷。

(四)典型案例:投保车辆登记在本区,车险理赔纠纷本区法院可管辖。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物位于本院辖区,本院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合同纠纷管辖、地域管辖

41、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英文对应:Location of Insured Subject Matt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保险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标签:投保财产、车辆厂房、财产保险管辖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财产保险合同中被投保的车辆、房屋、货物、设备等财产存放、登记地点,财产保险纠纷原告可直接向该地点基层法院起诉,无需前往保险公司住所地。

简单地说车子、房子投保,财物在哪,当地法院就能受理保险理赔官司。

(二)关键特征

仅适用于财产类保险,人身保险不适用;

不动产以登记地址为准,动产以存放地;

与保险公司住所地并行管辖;

标的物跨区域可择一法院起诉。

(三)适用场景:机动车保险、厂房财产险、仓储货物保险纠纷。

(四)典型案例:投保房产坐落于本区,房产保险理赔纠纷本院管辖。

裁判要点:保险标的物位于本院辖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本院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保险合同纠纷、地域管辖、合同履行地

42、票据纠纷

英文对应:Bill Dispu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标签:票据支付地、被告住所地、汇票本票支票

(一)术语定义

汇票、本票、支票兑付、票据权利追索产生纠纷,原告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载明付款银行、付款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简单地说支票、汇票兑钱的银行所在地法院,可受理票据欠款官司。

(二)关键特征

两类管辖法院:付款地、被告住所地;

票据支付地为核心专属连接点;

适用于所有可背书流通票据;

区分民间借贷普通管辖规则。

(三)适用场景:银行承兑汇票、转账支票、商业本票追索纠纷。

  • 典型案例:票据付款银行在本区,票据追索纠纷本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票据支付地位于本院辖区,本院对票据纠纷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票据支付地、地域管辖、公示催告程序

43、票据支付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Bill Pay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票据管辖判定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七条

标签:付款银行、兑付机构、票据管辖核心

(一)术语定义

票据上记载的承兑银行、出票付款机构住所地,是票据纠纷特殊地域管辖核心标准,无论被告在哪里,原告均可在付款地法院起诉追索票款。

简单地说汇票、支票指定兑钱银行所在地,当地法院可受理票据官司。

(二)关键特征

汇票:承兑行所在地;

支票:出票银行营业场所;

本票:出票机构所在地;

优先适用票据纠纷管辖规则。

(三)适用场景:银行汇票、企业支票兑付追索纠纷。

(四)典型案例:承兑银行坐落于本区,汇票追索纠纷本院管辖。

裁判要点:票据支付地在本院辖区,本案票据纠纷由本院受理。

(五)关联词条

票据纠纷管辖、公示催告、地域管辖

44、公司纠纷管辖

英文对应:Corporate Dispute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标签:公司住所地、设立解散股权分红、专属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因公司设立、股东资格确认、分红、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内部商事纠纷,统一由公司注册、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简单地说公司股权、分红、注销纠纷,只能去公司注册地法院起诉。

(二)关键特征

单一管辖连接点:公司住所地;

覆盖全部公司内部商事争议;

不可协议管辖变更;

属于特殊地域管辖。

(三)适用场景:股东确权、股权转让、公司解散、分红纠纷。

(四)典型案例:企业注册地址在本区,股东分红诉讼由本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公司内部分红纠纷,由公司住所地本院管辖。

(五)关联词条

公司住所地、地域管辖、专属管辖

45、公司住所地

英文对应:Company Domicil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司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三条

标签:工商注册地、主要办事机构、公司纠纷唯一标准

(一)术语定义

法人、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地址,实际主要经营办公场所与注册地不一致的,以主要办事机构为住所地,是全部公司类民事纠纷唯一管辖地点。

简单地说公司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实际办公地,是股权、分红官司唯一管辖地。

(二)关键特征

商事主体专属管辖基准;

实际办公地优先于注册地址;

全部公司内部纠纷强制适用;

不可约定变更管辖法院。

(三)适用场景:股权转让、股东资格、公司解散诉讼管辖判定。

(四)典型案例:公司实际办公场所位于本区,股权纠纷由本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公司主要办事机构在本院辖区,本案公司纠纷本院管辖。

(五)关联词条

公司纠纷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

46、运输合同纠纷

英文对应:Transport Contract Dispu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标签: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三选一管辖

(一)术语定义

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物、旅客运输产生运费、货损、人身损害纠纷,原告可选择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三者任一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拉货、客运纠纷,出发地、到达地、被告所在地法院都能受理。

(二)关键特征

三处法院并行管辖,原告任选;

覆盖货运、客运全部运输类型;

区分单纯买卖合同管辖规则;

运输侵权可叠加侵权管辖标准。

(三)适用场景:物流货损、客车旅客受伤、铁路运费纠纷。

(四)典型案例:货物始发地本区,物流货损原告可在本区起诉。

裁判要点:运输合同始发地位于本院辖区,本院享有运输纠纷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运输始发地、运输目的地、合同纠纷管辖

47、运输始发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Shipment / Depart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运输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标签:货物起运、旅客出发、运输管辖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货物装车、装船、登机,旅客检票上车 / 飞机的起始地点,运输合同纠纷三大管辖地点之一,原告可直接在始发地法院立案。

简单地说物流发货地、坐车出发地,当地法院可受理运输货损、客运纠纷。

(二)关键特征

货运:货物装载地;

客运:旅客检票出发站点;

与目的地、被告住所地并行管辖;

公路、航空、水路运输统一适用。

(三)适用场景:物流丢货、长途客车人身损害纠纷。

(四)典型案例:货物从本区物流园发出,货损纠纷本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运输始发地在本院辖区,运输合同纠纷本院受理。

(五)关联词条

运输合同纠纷、运输目的地、地域管辖

48、运输目的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Destin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运输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标签:货物送达、旅客抵达、运输管辖连接点

  • 术语定义

运输合同约定货物交付地点、旅客到站落地地点,是运输纠纷可选管辖法院所在地,收货、抵达地群众可本地起诉运输方。

简单地说货送到的地方、客车终点站,当地法院能受理运输官司。

(二)关键特征

货运:收货人收货地点;

客运:行程终点车站、机场;

三选一管辖(始发、目的地、被告);

物流收货地消费者优先选择管辖。

(三)适用场景:网购物流破损、客运到站受伤索赔。

(四)典型案例:网购货物送达本区,物流破损原告本区起诉物流公司。

裁判要点:运输目的地位于本院辖区,运输合同纠纷本院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合同履行地

49、侵权行为管辖

英文对应:Tort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标签: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两类法院可选

(一)术语定义

人身、财产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原告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侵权行为实施、结果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两处法院均具备管辖权。

简单地说打人、损坏财物、网络侵权,事发地或者被告居住地法院都能管。

(二)关键特征

双管辖连接点: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

侵权行为地包含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地;

网络侵权可叠加设备所在地管辖;

区分合同类管辖规则。

(三)适用场景:人身伤害、财产损毁、网络名誉、产品侵权诉讼。

(四)典型案例:被告在本区殴打原告,原告可直接在本区法院起诉侵权赔偿。

裁判要点:侵权行为实施地位于本院辖区,本院对侵权纠纷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侵权行为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地域管辖

50、侵权行为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To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侵权管辖判定标准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

标签: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发生地、侵权管辖核心

(一)术语定义

侵权人实施侵害行为的地点,以及人身、财产损害后果实际发生地点,两类地点均属于侵权行为地,对应法院可受理侵权诉讼。

简单地说打人、造谣的地方,或是受伤、财物受损的地方,当地法院能受理索赔官司。

(二)关键特征

二分结构:实施地、结果地;

网络侵权:设备操作地、受害人住所地;

不动产侵权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准;

与被告住所地并行管辖。

(三)适用场景:人身殴打、网络诽谤、产品质量侵权、建筑侵权。

(四)典型案例:网络谣言服务器在外区,原告住所地本区为损害结果地,本区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侵权损害结果发生于本院辖区,本院享有侵权案件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

侵权行为管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不动产纠纷

51、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for Traffic Accident Damage Claim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标签: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交通侵权

  • 术语定义

道路、铁路、水上、航空各类机动车、交通工具发生碰撞、伤人损车事故,受害人起诉索赔,可选择事故发生地、车辆 / 船舶 / 航空器最先抵达地、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简单地说:车祸受伤索赔,事故现场、车辆最先停靠地、司机保险公司户籍地法院都能立案。

  • 关键特征

三选一管辖: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被告住所地;

覆盖全部陆路、水路、航空交通事故;

属于侵权类特殊管辖,优先于普通侵权规则;

多法院有管辖权时,原告可任选其一起诉。

  • 适用场景:机动车车祸、火车相撞、客运飞机 / 轮船伤人财产损失诉讼。
  • 典型案例:两车在 A 区路口相撞,车辆随后开到 B 区修理厂,原告可在 A 区或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赔偿。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事故发生地与被告住所地法院均具备管辖权。

  • 关联词条:侵权行为管辖、侵权行为地、海事损害事故管辖

52、事故发生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Accid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交通侵权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标签:车祸碰撞现场、事故管辖首要连接点

(一)术语定义

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发生碰撞、人身财产损害的现场地点,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最常用管辖地,事故地基层法院可直接受理受害人起诉。

简单地说:车祸当场发生的路口、路段所在地法院可直接立案索赔。

(二)关键特征

直观管辖连接点,取证、勘验最便利;

优先选择管辖地,绝大多数伤者就近起诉;

区分车辆事后停靠地点,以碰撞瞬间地点为准;

陆路、水上、航空事故统一适用该判定标准。

(三)适用场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铁路道口事故。

  • 典型案例:被告驾车在城区主干道撞伤原告,事故发生地本区法院受理索赔案件。

裁判要点:事故发生地位于本院辖区,本院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享有管辖权。

(五)关联词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管辖、侵权行为地

53、海事损害事故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for Maritime Damage Cas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事专属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标签:船舶碰撞、碰撞发生地、船舶到达地、扣留地

  • 术语定义:两艘及以上船舶相撞、海上船舶致人损财引发索赔,可向碰撞发生地、受害船舶最先抵达港口、加害船舶被扣押港口、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海上船撞船,出事海域、船停靠港口、扣船港口法院都能管。

  • 关键特征

专属海事法院审理,普通基层法院无管辖权;

四类管辖地点并行可选;

仅适用于海上船舶侵权,内河船舶不适用本条;

区分普通陆路交通事故管辖规则。

  • 适用场景:远洋货轮相撞、渔船海上碰撞、船舶油污损害诉讼。
  • 典型案例:甲乙两艘货轮在东海海域相撞,受害船舶停靠宁波港,原告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海事船舶碰撞损害,船舶最先到达港口海事法院享有管辖权。

  • 关联词条:共同海损管辖、海难救助费用管辖、海事法院

54、船舶碰撞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Ship Collis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事管辖判定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标签:海上碰撞海域、海事管辖核心连接点

  • 术语定义:海上两艘船舶发生碰撞的海域、近海区域,海事损害赔偿诉讼核心管辖连接点,碰撞地对应的海事法院可受理案件。

简单地说:两艘船相撞的海域所属海事法院,可直接受理索赔。

  • 关键特征

海上水域专属判定标准;

不适用内河船只碰撞;

与船舶到达地、扣留地并行管辖;

海事事故优先选用管辖地。

  • 适用场景:远洋、近海船舶碰撞侵权纠纷。
  • 典型案例:两艘渔船在黄海海域相撞,碰撞地对应青岛海事法院受理案件。

裁判要点:船舶碰撞发生海域属于本院海事管辖范围,本案由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海事损害事故管辖、共同海损理算地

55、加害船舶扣留地

英文对应:Detention Place of Infringing Vesse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事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标签:扣押港口、海事保全、管辖连接点

  • 术语定义:海事纠纷中,原告申请法院扣押肇事船舶的港口所在地,该港口对应的海事法院取得案件管辖权,方便后续船舶拍卖清偿债权。

简单地说:撞人的船被扣押在哪个港口,当地海事法院就能审这个案子。

  • 关键特征

依托海事保全扣押行为产生管辖;

便于后续拍卖船舶执行赔偿;

仅针对海上加害船舶;

可独立作为起诉管辖依据,无需前往碰撞海域。

  • 适用场景:肇事船舶停靠港口被法院扣押的海事索赔案件。
  • 典型案例:肇事货轮停靠厦门港时被原告申请扣押,原告直接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

裁判要点:加害船舶扣留地为本院辖区,本院对船舶碰撞纠纷享有管辖权。

  • 关联词条:海事损害事故管辖、拍卖变卖财产
  • 海难救助费用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for Salvage Fee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事特殊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标签:救助地、被救船舶到达地、救助报酬纠纷

  • 术语定义:海上船舶遇险,其他船舶实施救助产生救助报酬争议,原告可选择救助行为实施海域、被救船舶首个抵达港口海事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海上救船产生报酬纠纷,救人海域、船只停靠港口海事法院均可立案。

  • 关键特征

仅适用于海难救助报酬债权;

两类管辖地点二选一;

专属海事法院,普通法院无权受理;

区别船舶碰撞侵权管辖。

  • 适用场景:远洋船舶遇险施救、海上打捞救助费用诉讼。
  • 典型案例:货轮在南海遇险被救助,船只抵达三亚港,救助方在三亚海事法院起诉索要救助费。

裁判要点: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港口属于本院管辖,救助费用纠纷本院受理。

  • 关联词条:海事损害事故管辖、共同海损管辖

57、救助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Salvag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难救助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标签:海上施救海域、救助报酬管辖地

  • 术语定义:实施海上船舶、货物救援行为的海域,是救助费用纠纷法定管辖连接点,救助地海事法院可受理报酬诉讼。

简单地说:实施海上救人救船的海域对应的海事法院,可审理救助费官司。

  • 关键特征

以救助行为实施水域为判定基准;

不依赖船舶停靠港口即可起诉;

仅适用于海难救助法律关系;

与船舶到达地并行管辖。

  • 适用场景:远洋深海船舶施救、近海沉船打捞报酬纠纷。
  • 典型案例:船舶在东海公海附近获救,救助行为实施海域归属上海海事法院管辖,原告在上海起诉。

裁判要点:海难救助实施地属本院海事辖区,本案依法由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海难救助费用管辖、共同海损理算地

58、共同海损管辖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 for General Average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海事特殊地域管辖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标签:理算地、航程终止地、船舶到达地

  • 术语定义:船舶航行遭遇危险,为保全船货人为牺牲货物、支出特殊费用产生分摊纠纷,原告可向船舶最先抵达港、共同海损理算地、航程终止地海事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海上为保船货扔货产生损失分摊争议,船到港、理算机构、航程终点海事法院均可立案。

  • 关键特征

专属海事商事纠纷;

三处地点并行管辖;

必须依托共同海损理算报告作为核心证据;

区别普通船舶碰撞侵权案件。

  • 适用场景:远洋货轮避险抛货、灭火产生损失分摊诉讼。
  • 典型案例:货轮航程终点广州,共同海损理算机构设于广州,货主在广州海事法院起诉分摊损失。

裁判要点:航程终止地与共同海损理算地均在本院辖区,本案由本院管辖。

  • 关联词条:海难救助费用管辖、海事损害事故管辖
  • 共同海损理算地

英文对应:Place of General Average Adjustme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共同海损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标签:理算机构所在地、分摊纠纷管辖核心

  • 术语定义:专业共同海损理算机构办公所在地,是共同海损分摊纠纷重要管辖连接点,当事人可直接在理算机构属地海事法院起诉。

简单地说:做海损核算的机构在哪个城市,当地海事法院可审分摊官司。

  • 关键特征

以理算机构住所地为判定依据;

案件核心证据理算报告由当地机构出具,便于庭审核查;

与船舶到达地、航程终止地并行管辖;

仅适用于共同海损商事纠纷。

  • 适用场景:委托国内理算机构核算海损后的分摊诉讼。
  • 典型案例:海损理算事务所位于上海,各方分摊纠纷由上海海事法院受理。

裁判要点:共同海损理算地为本院辖区,本院享有本案管辖权。

  • 关联词条:共同海损管辖、航程终止地

60、航程终止地

英文对应:Termination Port of Voyag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共同海损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标签:航行终点港口、海事分摊管辖地

  • 术语定义:发生共同海损的船舶本次航行最终停靠卸货港口,航程终止港口属地海事法院可受理海损分摊纠纷。

简单地说:船本次航行最后停靠的港口对应的海事法院,可立案审理损失分摊。

  • 关键特征

以船舶最终卸货港为判定标准;

货物、船方当事人多集中于港口,便于送达应诉;

共同海损三类管辖地点之一;

可单独作为起诉管辖依据。

  • 适用场景:远洋航线终点港口产生共同海损纠纷。
  • 典型案例:远洋货轮终点深圳港,货主与船东海损分摊纠纷由深圳海事法院管辖。

裁判要点:涉案船舶航程终止地为本院辖区,本案由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共同海损管辖、共同海损理算地

61、专属管辖

英文对应:Exclusive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强制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标签:法定唯一法院、排除其他管辖、不得协议变更

  • 术语定义:法律明确规定特定类型民事案件只能由唯一对应法院审理,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管辖、应诉管辖改变受理法院,其他法院无权受理。

简单地说:不动产、港口作业、继承三类案子只能固定法院管,不能约定换法院。

  • 关键特征

封闭三类法定案件: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

绝对排他,排斥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普通管辖;

协议管辖不能对抗专属管辖;

违反专属管辖立案的,应当移送对应法院。

  • 适用场景:房产确权、港口装卸侵权、遗产分割诉讼。
  • 典型案例:房产位于 A 区,双方约定 B 区法院管辖,约定无效,只能 A 区法院审理。

裁判要点:不动产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管辖协议违背法律规定无效,移送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 关联词条:不动产纠纷、协议管辖、涉外专属管辖

62、不动产纠纷

英文对应:Real Estate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专属管辖案件类型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标签:房屋土地、物权、不动产所在地专属

  • 术语定义:因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所有权、买卖、租赁、确权、相邻权产生纠纷,只能由不动产坐落地点法院专属管辖。

简单地说:房子、土地相关官司,只能在房屋土地所在区县法院起诉。

(二)关键特征

标的为不动产物权相关争议;

专属管辖最强适用情形;

仅不动产所在地一家法院有权受理;

单纯民间借贷附带房产抵押不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

(三)适用场景:房屋买卖、宅基地确权、相邻采光、土地承包诉讼。

(四)典型案例:争议房屋坐落 C 区,原告户籍地 D 区,必须向 C 区法院起诉确权。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依法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法院专属管辖。

(五)关联词条:专属管辖、不动产所在地、协议管辖

63、不动产所在地

英文对应:Location of Real Esta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不动产管辖唯一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标签:房屋土地坐落、专属管辖基准

  • 术语定义: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实际坐落、登记地址,是不动产纠纷唯一管辖判定标准,不受户籍地、合同签订地影响。

简单地说:房子建在哪个区县,哪个区县法院专属审理房产土地官司。

  • 关键特征

物理坐落地址为唯一判定依据;

不动产物权纠纷强制适用;

房产抵押借款单纯债权不适用本管辖;

全国不动产以登记属地划分法院。

  • 适用场景:宅基地、商品房、厂房权属诉讼管辖判定。
  • 典型案例:厂房登记坐落本区,厂房确权纠纷由本院专属管辖。

裁判要点:案涉不动产位于本院辖区,本案专属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地域管辖

64、港口作业纠纷

英文对应:Port Operation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专属管辖案件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标签:装卸仓储、港口所在地专属

  • 术语定义:在港口区域装卸、仓储、驳运货物、船舶停靠作业引发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只能由港口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简单地说:码头装卸货损坏货物、港口伤人,只能港口属地法院审理。

  • 关键特征

纠纷发生于港口作业区域;

专属管辖,不可协议变更;

区分海上船舶碰撞海事管辖;

普通货物运输不适用港口专属管辖。

  • 适用场景:码头装卸损毁货物、港口作业致人受伤诉讼。
  • 典型案例:货物在本区港口装卸破损,原告只能向本区法院起诉索赔。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港口作业侵权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

  • 关联词条:专属管辖、海事损害事故管辖

65、港口所在地

英文对应:Port Loc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港口作业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

标签:港区范围、专属管辖属地

(一)术语定义:港口码头、仓储作业区行政区划属地,港口作业纠纷唯一管辖法院判定标准。

简单地说:码头港区所在区县法院,专属审理港口装卸引发的纠纷。

(二)关键特征

港区行政属地为唯一管辖依据;

仅针对港口作业专属案件;

单纯海上航行事故不归港口地管辖;

港口作业跨区以主港区属地为准。

(三)适用场景:港口装卸货损、码头人身侵权管辖判定。

  • 典型案例:涉案码头位于本区,港口货损纠纷本院专属管辖。

裁判要点:纠纷发生于本院辖区港口作业区,依法专属本院审理。

(五)关联词条:港口作业纠纷、专属管辖

66、继承遗产纠纷

英文对应:Succession Disput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专属管辖案件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标签:遗产分割、被继承人住所地、主要遗产地专属

  • 术语定义:因遗产分割、继承权确认、遗赠扶养协议产生纠纷,专属被继承人死亡时户籍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简单地说:分家产、争遗产,去死者户口地或者主要房产存款所在地法院起诉。

  • 关键特征

两类管辖地点二选一;

属于法定专属管辖,不能协议更换法院;

动产不动产混合遗产以价值最大主要遗产地优先;

区别普通财产合同管辖规则。

  • 适用场景: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房产存款分割诉讼。
  • 典型案例:老人户籍地 A 区,主要房产 B 区,继承人可任选 A 或 B 法院起诉分遗产。

裁判要点:遗产继承纠纷适用专属管辖,被继承人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 关联词条:专属管辖、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67、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英文对应:Domicile of Deceased at Death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继承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标签:死者户籍地、继承管辖连接点

  • 术语定义:被继承人去世那一刻户籍登记所在地,遗产继承纠纷法定专属管辖地点之一,无论遗产分布何地均可在此起诉。

简单地说:老人去世时户口在哪,当地法院可以审理分家遗产官司。

  • 关键特征

以死亡时点户籍为准,不看晚年暂住地;

遗产分散多地可优先选择此地起诉;

与主要遗产所在地并行管辖;

专属继承案件专用标准。

  • 适用场景:遗产遍布多省市,继承人就近在死者户籍地起诉。
  • 典型案例:死者户籍地本区,全国多处房产,继承纠纷可在本院立案。

裁判要点: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为本院辖区,继承案件本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 关联词条:继承遗产纠纷、主要遗产所在地

68、主要遗产所在地

英文对应:Location of Principal Esta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继承管辖标准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

标签:价值最大遗产、继承管辖优先地

  • 术语定义:死者遗留全部财产中价值最高的房产、大额存款、企业股权坐落或存放地点,是继承纠纷核心管辖地点。

简单地说:老人最大一套房子在哪个区,该区法院优先受理遗产分割官司。

  • 关键特征

判定标准:财产价值最高标的;

不动产房产通常为主要遗产;

多份等值遗产任选其一属地;

与死者住所地并行管辖。

  • 适用场景:大额房产、企业股权作为核心遗产的继承诉讼。
  • 典型案例:死者核心房产坐落本区,继承纠纷由本院专属管辖。

裁判要点:案涉主要不动产遗产位于本院辖区,继承案件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

69、协议管辖

英文对应:Agreed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地域管辖变通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标签:书面约定、财产纠纷、不得违反专属级别

  • 术语定义: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可书面提前约定原告、被告、合同签订、履行、标的物所在地等关联地法院管辖,约定不得违背级别、专属管辖强制规定。

简单地说:买卖、借款合同双方书面提前约定出事去哪一个法院起诉,房产继承专属管辖不能约定。

  • 关键特征

仅限财产类合同权益纠纷,人身案件不可协议;

必须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无效;

约定法院需与纠纷存在实质联系;

不得对抗专属、级别管辖硬性规定。

  • 适用场景:买卖合同、借款、股权、租赁商事合同。
  • 典型案例:甲乙货款合同书面约定合同履行地 C 区法院,发生纠纷只能向 C 区起诉。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财产合同,管辖约定书面有效,未违反专属管辖,由约定法院受理。

  • 关联词条:专属管辖、地域管辖、涉外协议管辖

70、管辖冲突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al Conflic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争议前置情形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标签:多法院均有管辖权、立案先后判定

  • 术语定义:同一民事纠纷符合多个地域、级别管辖标准,两个及以上法院均具备受理权限,产生立案权限冲突。

简单地说:同一个案子,好几个法院按法律都能管,出现管辖争抢。

  • 关键特征

源于多连接点并行管辖规则;

解决规则:最先立案法院取得管辖权;

后立案法院应当移送案件;

无法协商则上报共同上级指定管辖。

  • 适用场景: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两地法院均可立案。
  • 典型案例:货款纠纷 A、B 两区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先在 A 区立案,B 区收到起诉后移送 A 区。

裁判要点:两地存在管辖冲突,最先立案法院取得本案管辖权,后立案法院移送案卷。

  • 关联词条:最先立案法院、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71、最先立案法院

英文对应:First Filed Cour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冲突解决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标签:管辖冲突优先、排他管辖权

  • 术语定义:多法院对同一案件均具备管辖权,最先接收材料完成立案登记的法院完整取得案件审理权,后立案法院必须将案件移送至先立案法院。

简单地说:多个法院都能管,谁先立案案子归谁审,后面收材料的要转过去。

  • 关键特征

管辖冲突第一顺位解决标准;

先立案法院管辖权排他;

后立案不得重复审理;

当事人同时向多法院起诉自动适用该规则。

  • 适用场景:合同、侵权等多管辖连接点纠纷。
  • 典型案例:原告同一天向 A、B 法院提交诉状,A 当日立案,B 次日立案,B 移送 A 审理。

裁判要点:本院后于 A 区法院立案,本案移送最先立案法院管辖。

  • 关联词条:管辖冲突、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72、移送管辖

英文对应:Transfer of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立案纠错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标签:无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法院、不得重复移送

  • 术语定义:法院立案后,自查发现本院对案件无级别、地域、专属管辖权,应当裁定将全部案卷移送至具备合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简单地说:法院收了案子发现不归自己管,把材料转去正确的法院审理。

  • 关键特征

启动前提:本院无管辖权;

移送目标:唯一有管辖权法院;

受移送法院必须受理,不得再次移送;

受移送仍有争议上报上级指定管辖。

  • 适用场景:立案后发现属于不动产专属外地法院、标的超基层级别。
  • 典型案例:基层法院受理千万标的案件,发现属于中院级别管辖,裁定移送市中院。

裁判要点:本院无级别管辖权,依法将案件移送对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 关联词条:指定管辖、管辖权争议、管辖权转移

73、指定管辖

英文对应:Designated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争议兜底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标签:争议协商不成、上级法院指定审理法院

  • 术语定义:两个法院因管辖冲突互相推诿、争抢,无法协商一致,报请双方共同上级法院,由上级法院裁定指定单一法院审理本案。

简单地说:两个法院互相推案子,找共同上级指定一家法院审理。

  • 关键特征

适用两类情形:互争管辖、都不愿受理;

决定权在共同上级法院;

指定后法院必须受理;

移送受阻的兜底纠错程序。

  • 适用场景:跨区县侵权,两区法院均拒绝立案。
  • 典型案例:相邻两区法院对交通事故管辖互相推诿,上报市中院指定其中一区审理。

裁判要点:两地法院管辖权争议无法协商,上级法院指定本院管辖本案。

  • 关联词条:移送管辖、管辖权争议、管辖权转移

74、管辖权争议

英文对应:Jurisdictional Disput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管辖冲突衍生情形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标签:互推互抢、共同上级指定

  • 术语定义:两个同级法院针对同一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产生分歧,一方认为归自己、另一方认为不属于本院,形成管辖矛盾。

简单地说:两个区县法院对同一个案子谁来管产生分歧,互相争抢或者互相拒收。

  • 关键特征

仅限同级法院之间产生;

分为争抢管辖、互相推诿两类;

不能单方自行决定,必须协商;

协商失败启动指定管辖。

  • 适用场景:跨区域侵权、合同多地连接点纠纷。
  • 典型案例:河流跨两区污染,两区法院均主张不归自己管辖,形成管辖权争议。

裁判要点:两地法院产生管辖权争议,协商无果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 关联词条:指定管辖、移送管辖、管辖冲突
  • 管辖权转移

英文对应:Transfer of Hierarchical Jurisdic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级别管辖变通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标签:上下级法院、调整一审权限、书面裁定

  • 术语定义:上下级法院之间,根据案件难易、标的影响,将原本属于本院一审案件移交下级审理,或者提审下级管辖案件,调整级别管辖权限。

简单地说:本该基层审的案子中院提上来,或者中院简单案子下放区县审理。

  • 关键特征

仅限上下级法院之间,同级不可转移;

分上调、下放双向转移;

必须出具书面裁定;

不动产专属管辖案件不得下放转移。

  • 适用场景:标的巨大但案情简单,高院下放中院;基层疑难案件中院提审。
  • 典型案例:上亿债务案情简单,省高院裁定移交市中院一审。

裁判要点:本案虽属高院级别管辖,经裁定管辖权转移至本院审理。

  • 关联词条:级别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76、审判组织

英文对应:Trial Organiz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基础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至四十三条

标签:独任、合议庭、审理人员组合

  • 术语定义: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配置审判人员的组织形式,分为独任审判员一人审理、多名审判员 / 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两大类。

简单地说:法院开庭审案子的法官组合,一个法官独审或者多人合议。

  • 关键特征

两种法定组织:独任制、合议制;

简易小额适用独任,二审再审疑难适用合议庭;

合议庭人数必须单数;

发回重审、再审必须另行组成组织。

  • 适用场景:全部一、二审、再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
  • 典型案例:小额借贷适用独任审判员;股权二审适用三名审判员合议庭。

裁判要点:本案属于二审复杂商事案件,依法组成合议庭作为审判组织审理。

  • 关联词条:独任审理、合议庭、审判长

77、合议庭

英文对应:Collegial Pane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合议审判组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标签:单数人员、陪审员审判员、集体评议

  • 术语定义:三名、五名等单数审判员,或审判员搭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审判团队,集体开庭、评议、裁判的审判组织。

简单地说:三名及以上单数法官 / 陪审员一起审案子,集体讨论下判决。

  • 关键特征

人数必须奇数;

一审可配陪审员,二审只能审判员;

少数服从多数评议规则;

疑难、二审、再审强制适用。

  • 适用场景:二审、再审、发回重审、重大疑难民事案件。
  • 典型案例:房产确权再审,三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评议。

裁判要点:本案再审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 关联词条:审判组织、独任审理、合议庭评议

78、审判员

英文对应:Judg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人员

法条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标签:专职审判、合议庭核心、独任法官

  • 术语定义:通过法定任命、具备独立审判资格的法院专职司法人员,可单独独任审理,或组成合议庭主审案件。

简单地说:正式在编法官,有权独立开庭、作出裁判。

(二)关键特征

具备法定法官任职资质;

二审合议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

可担任审判长、独任法官;

区别人民陪审员无完整裁判权。

(三)适用场景:所有民事一、二审、再审审理工作。

(四)典型案例:简易程序审判员一人独审民间借贷案件。

裁判要点:审判员依法独任审理本案简易程序。

(五)关联词条:合议庭、人民陪审员、独任审理

79、人民陪审员

英文对应:People’s Assesso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标签:一审参与、同等表决权、二审排除

  • 术语定义:依法选任普通群众,不具备法官身份,仅参与一审民事案件合议庭,与审判员拥有同等评议投票权利,二审、再审不能参与。

简单地说:普通公民选出来参与一审开庭,和法官一起投票定案子,二审不能参加。

  • 关键特征

仅限第一审案件合议庭;

二审、再审、独任程序不能加入;

评议表决权与审判员完全平等;

不单独承办案件。

  • 适用场景:基层一审婚姻、邻里、普通侵权合议庭案件。
  • 典型案例:离婚纠纷一审,一名审判员两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一审,依法吸收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 关联词条:合议庭、审判员、二审独任审理

80、独任审理

英文对应:Single Judge 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简易小额审判组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一百六十二条

标签:一名审判员、简易小额、简单一审

  • 术语定义:仅由一名审判员单独开庭、核查证据、作出裁判的审判组织形式,仅适用于事实清楚简单一审案件。

简单地说:一个法官单独审简单小额、简易民事案子,不用多人合议。

  • 关键特征

仅审判员一人,无陪审员;

适用:简易、小额、基层简单一审;

二审、再审、疑难案件禁止独任;

部分二审简单案件经双方同意可独任。

  • 适用场景:几千元小额欠款、简单网购纠纷。
  • 典型案例:5000 元网购退货纠纷,审判员独任简易程序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事实清楚争议小,适用独任审理。

  • 关联词条:审判组织、合议庭、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81、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英文对应:Single Judge for Summary Procedur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简易程序审判组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一百六十条

标签:基层法院、事实简单、单人审判

  • 术语定义: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简单民事案件,法定必须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开庭,不组成合议庭。

简单地说:区县简单小额官司,法律规定只能一个法官单独审理。

  • 关键特征

专属基层法院;

简易程序强制独任;

审限三个月;

案情复杂需转合议庭普通程序。

  • 适用场景:小额借贷、邻里小额侵权、简单劳务欠款。
  • 典型案例:8000 元工资欠款,基层法院简易独任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关联词条:独任审理、简易程序、简易转普通程序

82、二审独任审理

英文对应:Single Judge for Second Instanc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二审简化审判组织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标签:简易上诉、双方同意、事实清晰

  • 术语定义:一审简易程序结案,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二审独任,且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二审中院可由一名审判员单独审理,无需合议庭。

简单地说:简单简易案子上诉,双方都同意,二审一个法官就能审。

  • 关键特征

前置条件:一审简易审结 + 当事人共同同意;

仅限中级法院二审;

审理中发现复杂必须转为合议庭;

重大、群体性案件禁止二审独任。

  • 适用场景:小额简易借贷上诉、简单网购纠纷二审。
  • 典型案例:一审简易欠款上诉,原被告均同意二审独任,审判员单独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双方同意二审独任审理,程序合法。

  • 关联词条:独任审理、第二审程序、合议庭

83、发回重审

英文对应:Remand for 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二审纠错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一百七十七条

标签:撤销原判、原审另行组庭、不得独任

  • 术语定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事实不清、程序严重违法,裁定撤销一审全部判决,将案件退回原审基层法院重新一审,原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不能独任。

简单地说:二审认为一审判错、程序违规,打回原来法院重新开庭,必须多人合议。

  • 关键特征

原审必须更换全部审判人员;

禁止适用独任审理;

同一案件仅允许一次发回;

重审后不服仍可二次上诉。

  • 适用场景:一审遗漏当事人、关键证据未质证、事实未查清。
  • 典型案例:一审遗漏共同借款人,二审撤销原判发回基层法院重审。

裁判要点:原审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原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 关联词条:合议庭、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再审

84、再审

英文对应:Retri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审判监督组织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二百零九条

标签:生效纠错、另行组庭、禁止原法官参与

  • 术语定义: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启动重新审理程序,原审参与审判人员全部回避,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不允许独任审理。

简单地说:生效案子判错重审,原来审案法官不能再参与,多人合议开庭。

  • 关键特征

一律适用合议庭,禁止独任;

原审审判人员必须回避;

原审一审按一审程序,原审二审 / 提审按二审;

本院再审、提审、指令再审均适用。

  • 适用场景:证据伪造、程序违法、法律适用错误生效错案。
  • 典型案例:二审生效判决采信虚假借条,高院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另行合议庭审理。

裁判要点:本案启动再审程序,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 关联词条:审判监督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提审、指令再审
  • 审判长

英文对应:Presiding Judge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合议庭负责人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

标签:合议庭主持、庭审指挥、评议牵头

  • 术语定义:合议庭中主持全部庭审、组织证据调查、引导法庭辩论、牵头合议庭评议的首席审判员,一审可由资深审判员担任,二审审判长固定由审判员担任。

简单地说:多人合议开庭时带头主持庭审、组织讨论的主审法官。

(二)关键特征

合议庭唯一主持人员;

掌控全部庭审流程;

组织合议庭评议;

评议无特殊投票权,与其他审判员票数平等。

(三)适用场景:所有一、二审、再审合议庭庭审。

(四)典型案例:三名审判员组成二审合议庭,资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

裁判要点:本院合议庭指定本案审判长主持庭审及评议工作。

(五)关联词条:合议庭、合议庭评议、审判员

86、合议庭评议

英文对应:Collegial Deliber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合议审理核心环节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标签:秘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少数意见入卷

  • 术语定义:庭审全部结束后,合议庭全体人员私下不公开讨论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投票形成裁判意见,少数不同意见完整记入评议笔录存档。

简单地说:开完庭法官们关起门讨论怎么判,多数人意见作为判决,少数不同看法写进笔录。

(二)关键特征

不公开进行,禁止当事人旁听;

一人一票权利平等;

裁判以多数意见为准;

少数意见必须完整附卷,不得删除。

(三)适用场景:全部合议庭审理案件庭审后评议。

  • 典型案例:合议庭两名审判员支持原告,一名陪审员持不同意见,按多数意见作出判决,少数意见记入笔录。

裁判要点:合议庭评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少数意见如实记入评议笔录。

(五)关联词条:合议庭、审判长、当庭宣判

87、少数服从多数

英文对应:Majority Rule for Pane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合议庭评议规则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标签:合议投票、多数意见定裁判、少数附卷

  • 术语定义:合议庭全体人员平等投票,裁判结果以过半数人员一致意见为准,持少数不同观点人员意见完整记录归档,不影响最终判决。

简单地说:多人讨论案子,超过一半人的观点作为判决结果,少数不同意见存档案。

(二)关键特征

合议庭强制评议规则;

每人一票表决权完全平等;

不采纳少数意见,但必须书面记录;

无一票否决权。

(三)适用场景:所有合议庭评议环节。

(四)典型案例:三人合议庭两人认为被告全额还款,据此作出判决,第三人不同意见附卷。

裁判要点: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依据多数意见作出本案裁判。

(五)关联词条:合议庭评议、审判长

88、回避

英文对应:Recusal System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公正审判制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利害关系、退出案件、公正保障

  • 术语定义:审判、记录、鉴定、翻译等人员与当事人、案件存在亲属、债权、利益关联,可能影响公平审判,依法退出本案全部审理工作。

简单地说:法官、鉴定人和当事人有关系,必须躲开不参与审案。

  • 关键特征

两类启动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适用主体覆盖全部诉讼专业工作人员;

法定利害关系清单;

回避决定作出前暂停办案(紧急保全除外)。

  • 适用场景:法官是当事人亲戚、鉴定人与一方存在合作关系。
  • 典型案例:承办法官系被告表哥,主动自行回避,更换审判员审理。

裁判要点: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利害关系,依法适用回避。

  • 关联词条: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利害关系

89、自行回避

英文对应:Voluntary Recus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启动方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主动申报、利害关系、退出审理

  • 术语定义:审判人员、书记员等发现自身与案件、当事人存在法定利害关系,主动向法院领导书面申请退出本案审理流程。

简单地说:法官自己发现和案子当事人有关系,主动申请不审这个案子。

  • 关键特征

主动启动回避程序;

无需当事人提出;

院长决定法官回避,审判长决定其他人员;

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可申请回避。

  • 适用场景:承办法官认识对方代理人、存在债务往来。
  • 典型案例:书记员与原告为大学闺蜜,主动申请自行回避不记录本案庭审。

裁判要点:书记员与当事人存在密切利害关系,自行回避申请予以准许。

  • 关联词条:回避、申请回避、利害关系

90、申请回避

英文对应:Application for Recusal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启动方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标签:当事人书面口头、说明理由、辩论终结前提出

  • 术语定义:当事人发现审判员、鉴定人等存在利害关系,口头或书面向法院申请该人员退出案件审理,最晚需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简单地说:当事人发现法官和对方有关系,主动向法院申请换人审案。

  • 关键特征

申请主体仅限案件当事人;

必须说明真实回避理由;

提出时限:开庭至法庭辩论终结;

不服回避决定可申请复议一次。

  • 适用场景:法官私下会见对方律师、鉴定人收受当事人礼品。
  • 典型案例:庭审中原告发现审判员与被告父亲相识,当庭申请回避。

裁判要点:当事人当庭提出合法回避理由,暂停庭审审查回避申请。

  • 关联词条:回避、自行回避、回避复议

91、利害关系

英文对应:Interest Conflic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法定事由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亲属经济人情、影响公正、回避事由核心

  • 术语定义:审判、鉴定等人员与一方当事人存在亲属、债权债务、工作合作、人情往来等利益关联,可能导致审理偏袒,是回避制度核心判定标准。

简单地说:法官和当事人有亲戚、生意、金钱往来,存在偏袒风险,属于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 关键特征

分人身亲属、经济往来两类;

只要有偏袒可能性即构成回避事由;

无需实际偏袒发生;

包含私下会见、收受礼品隐性利害。

  • 适用场景:近亲属、借贷关系、长期合作、私下宴请。
  • 典型案例:鉴定机构负责人系被告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裁判要点:鉴定人与被告存在股权经济利害关系,依法准许回避申请。

  • 关联词条:回避、自行回避、申请回避

92、近亲属

英文对应:Close Relatives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身份事由

法条依据:《民诉法解释》第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三代内血亲、回避事由

  • 术语定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上述亲属关系必须回避。

简单地说:法官是当事人夫妻、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旁系亲属,必须回避。

  • 关键特征

法定封闭亲属范围;

只要存在该身份关系一律回避;

无远近程度区分;

近亲属代理案件同样构成回避理由。

  • 适用场景:审判员配偶是本案原告、书记员弟弟为被告代理人。
  • 典型案例:承办法官女儿系本案原告,属于近亲属自行回避。

裁判要点:审判人员与原告系直系亲属,存在法定近亲属利害关系,回避成立。

  • 关联词条:利害关系、申请回避、自行回避

93、法官助理

英文对应:Judge Assistant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辅助办案、回避同等适用

  • 术语定义:协助审判员阅卷、整理材料、接待当事人的法院司法辅助人员,存在法定利害关系同样适用回避规则。

简单地说:法官助手和当事人有关系,也要回避不能参与本案工作。

  • 关键特征

不独立裁判,但全程辅助审理;

回避标准与审判员完全一致;

回避由审判长作出决定;

参与庭审、文书起草均需回避。

  • 适用场景:法官助理与被告存在生意合作。
  • 典型案例:法官助理与原告为同事好友,当事人申请回避获准。

裁判要点:法官助理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准许回避,更换辅助人员。

  • 关联词条:回避、书记员、审判人员

94、书记员

英文对应:Court Clerk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庭审记录、回避规则等同法官

(一)术语定义:负责全程记录庭审、整理案卷文书的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应当自行或被申请回避。

简单地说:记录开庭的书记员和当事人有关系,必须换其他人记录。

(二)关键特征

核心工作:法庭笔录、案卷归档;

回避判定标准同审判员;

回避决定权为本案审判长;

未回避笔录存在程序瑕疵。

(三)适用场景:书记员是被告亲戚、私下接受对方宴请。

(四)典型案例:书记员与被告系堂兄妹,开庭前自行回避。

裁判要点:书记员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利害关系,自行回避准许。

(五)关联词条:回避、法官助理、勘验人

95、司法技术人员

英文对应:Judicial Technical Staff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鉴定勘验辅助、利害回避

  • 术语定义:法院内部负责司法鉴定、现场勘验、技术核查的专业工作人员,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必须回避。

简单地说:法院技术勘验人员和当事人有关系,不能参与本案勘查鉴定。

  • 关键特征

包含法医、工程造价、测绘技术人员;

回避标准与审判人员统一;

参与证据勘验鉴定环节必须回避;

回避决定由审判长作出。

  • 适用场景:技术人员持有被告公司股份。
  • 典型案例:司法测绘人员与原告存在借贷往来,申请回避。

裁判要点:司法技术人员与当事人存在经济利害关系,回避成立。

  • 关联词条:回避、鉴定人、勘验人

96、翻译人员

英文对应:Interpret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标签:庭审翻译、利害回避

  • 术语定义:涉外、少数民族案件庭审语言翻译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简单地说:庭审翻译和一方当事人有关系,要更换翻译人员。

  • 关键特征

覆盖外语、民族语言翻译;

回避事由同审判人员;

翻译不实影响庭审可申请更换;

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适用场景:翻译人员系外籍原告亲友。
  • 典型案例:法语翻译是境外被告亲属,当事人申请回避。

裁判要点:翻译人员与被告存在亲属利害关系,更换翻译人员。

  • 关联词条:回避、涉外诉讼翻译、鉴定人

97、鉴定人

英文对应:Appraise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九条

标签:专业鉴定、利害回避、出庭义务

  • 术语定义:具备司法鉴定资质,对笔迹、伤残、造价等专业问题出具鉴定意见的专业人员,与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必须回避。

简单地说:做伤残、笔迹鉴定的专家和当事人有关系,不能做本案鉴定。

  • 关键特征

鉴定意见核心证据出具主体;

法定回避事由完全适用;

回避后重新委托其他鉴定机构;

无正当拒不出庭鉴定无效。

  • 适用场景:鉴定机构长期为被告企业提供服务。
  • 典型案例:笔迹鉴定人与原告存在多年合作,法院更换鉴定机构。

裁判要点:鉴定人与当事人存在经济利害关系,依法回避另行委托鉴定。

  • 关联词条:回避、鉴定申请、鉴定人出庭

98、勘验人

英文对应:Inspector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适用主体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三条

标签:现场勘查、利害回避

  • 术语定义:法院指派前往房屋、事故现场实地丈量、拍照、记录的工作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简单地说:去现场勘查的工作人员和当事人有关系,不能参与勘验。

  • 关键特征

负责制作勘验笔录;

回避规则与鉴定人统一;

回避后更换人员重新现场勘验;

勘验笔录属于法定证据。

  • 适用场景:勘验人员是原告邻居,存在人情偏向。
  • 典型案例:勘验人员与被告为同学,当事人申请回避,另行派员勘查现场。

裁判要点:勘验人与当事人存在密切人情利害关系,准许回避。

  • 关联词条:回避、勘验、勘验笔录

99、回避申请

英文对应:Recusal Applic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程序文书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标签:书面口头、说明理由、庭审时限

  • 术语定义: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向法院提出,要求审判、鉴定等人员退出案件审理的正式申请,必须写明利害关系事实依据。

简单地说:当事人申请法官、鉴定人回避的书面或口头申请材料。

  • 关键特征

两种提交形式:口头记入笔录、书面申请书;

必须载明具体回避事实理由;

最晚提出节点:法庭辩论终结前;

紧急保全可不暂停工作。

  • 适用场景:开庭发现审判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当庭申请。
  • 典型案例:庭审原告口头说明审判员与被告亲戚关系,提交回避申请。

裁判要点:当事人当庭提出合法回避申请,法庭暂停庭审予以审查。

  • 关联词条:申请回避、回避复议、利害关系

100、回避复议

英文对应:Recusal Reconsideration

核心分类:民事诉讼法 / 回避救济程序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标签:驳回回避、一次复议、不停止审理

  • 术语定义:当事人申请回避被法院驳回,可当场收到决定时申请一次复核,复议期间被申请人员不停止参与案件审理工作。

简单地说:法院不准你申请换人,你能再申请复核一次,复核期间法官继续审案。

  • 关键特征

仅一次复议机会,不可反复申请;

复议期间不中止庭审、鉴定;

法院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维持驳回即终局。

  • 适用场景:回避申请被审判长书面驳回。
  • 典型案例:原告回避申请被驳回,当庭申请复议,三日内法院维持原决定。

裁判要点:当事人对驳回回避决定申请复议,本院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原决定不变。

  • 关联词条:回避申请、申请回避、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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